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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QJZF

    第一是標準,第二是處罰。在道路規劃建設上就只考慮了汽車的設計及標準,根本沒有把非機動車(電動腳踏車)的行駛道路設計放在與汽車同等重要的地位來考慮,入口處同時設計窄於機動車透過的兩條通道,再合併成可行駛的非機動車道。並且實行汽車道、電動腳踏車道、行人道分離隔離,設計互不干擾的交叉、調頭等分離車道,舉個調頭車道分離的例子(如圖)。加大佔用非機動車道的處罰。

  • 2 # 鬥闕長老

    第一種方法,硬隔離。

    這種方法只適用於路面較為寬闊,首先機非道要有硬隔離欄杆

    其次非機動車到要要阻斷樁。

    這種做法能杜絕機動車上非機道,但是得由政府、城管部分配合、加大資金投入。

    第二種方法,進行非現場管理。

    只有在道路起始點和結束點安裝監控,對駛入和使出車輛進行抓拍處罰,而對於必須由非機到進入自己住宅的車輛還要考慮加入白名單。

    由交管對路邊停在非機道上的車輛進行嚴處。

    第三種方法,如果這條道路是一條主要進出入道路,可以設成嚴管街,進行扣分處罰。

    說到的以上的方法,還要對停車問題進行疏導,大家車都沒地方停,你光嚴管了,民生怨氣更大。要堵也要疏,雙管齊下。

  • 3 # 123218066

    同樣問,有什麼辦法不讓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

    有什麼辦法??車子越來越多,停車位越來越少。找茬嗎?

  • 4 # 查查油價

    首先,想表明一個觀點,想透過呼籲加大處罰力度來解決這個問題不太符合現實可行性。從《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九十條可以知道,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20-200元,不扣分。從這個處罰力度來看,映射出此問題的社會危害嚴重性、突出性較為一般。要想真正解決此問題,透過加大處罰不太現實。(可類比社會對於非嚴重打架事件的處罰態度)

    《交通安全法》連結:http://www.bjjtgl.gov.cn/jgj/fl/205308/index.html

    其次,從現實角度解決此問題,有以下2個方法供參考:

    最後,從宏觀層面解決該問題,有以下幾點建議:

    1.國家:從娃娃抓起,就像“不隨地亂扔垃圾”一樣,從小教育孩子,進一步提升國民的整體素質。

    2.城市:在人口密集區域,加大違章標識、違章攝像等基礎設定,培養大家遵守交通法律的習慣。

    3.街道:定期組織此類問題的宣傳教育,制止不文明行為。

    4.公司:呼籲更多的網際網路企業,開通此類違法舉報的通道,提升自己的社會價值。

  • 5 # 使用者7655782021175

    大力興建停車場,買車人必須有停車位證明才可以買車,醫院、學校、大市場等場所都必須有自己的停車場,道路夠寬的地方可以設定臨時停車位,道路上不需要一大堆礙事的護欄,不許停車的地方劃線註明違法重罰。這些做法要好好學習學習日本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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