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遊記原著中說,劉洪其實是唐僧的親爹,唐僧母親滿堂嬌早在拋繡球招親之前,就懷上了劉洪的孩子。丞相大人知道以後,還讓自己的女兒拋繡球拋到哪個隨便嫁給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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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洲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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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直奔跑的小樓
西遊記裡最冤的就是唐僧,他連自己的親爹也弄錯了。
有人說,唐僧不就是新科狀元陳光蕊,和丞相之女殷溫嬌的兒子嗎?我們先來看,陳光蕊和殷溫嬌是怎麼認識的。話說陳光蕊本是一個讀書人,在長安高中狀元之後,遊街三日。恰好碰到殷溫嬌拋繡球招親,繡球砸到了陳光蕊。兩人的姻緣就是從此得來。
洞房之後第二天,陳光蕊面見唐太宗李世民,被授予江州州主,(江州就是今天的江西九江市)。於是陳光蕊帶著老婆回了老家,準備接母親一起上任。當時正是暮春時節,在路上走了幾天之後,他們在一家客棧住下。由於母親身體不適,陳光蕊只好先讓母親安頓在客棧,等秋天再來接他。住店期間,陳光蕊出於善心,放走了一條金鯉魚。
陳光蕊和殷溫嬌坐船去江州,不料遇到水賊劉洪和李彪。劉洪因為貪圖殷溫嬌美色,便把唐僧打死,然後推入水中。最後劉洪帶貪圖著陳光蕊的身份文牒去當官了。不久殷溫嬌懷孕了,身下了唐僧。劉洪想打死這個嬰兒,殷溫嬌說明天再殺也不遲。結果第二天,殷溫嬌用一個木盆把小唐僧順著河流飄走了。說到這裡,疑點有很多。
第一,殷溫嬌堂堂丞相之女,為何公開拋繡球招親?第二,就算陳光蕊和殷溫嬌實際在一起的天數,不超過半個月。所以殷溫嬌生下的孩子,真的就是陳光蕊的骨肉嗎?第三,殷溫嬌和劉洪一起生活了十八年,如果殷溫嬌真恨他,每次回孃家的機會,完全可以揭發,她卻沒有呢?第四,陳光蕊當初放生的金魚,是水底的龍王。出於報答恩情,救了光蕊,還助他18年後還魂。既然丈夫已經回來了,為何殷溫嬌還要自殺?原文是這麼記載“後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
那麼是誰讓殷溫嬌懷孕的呢?
結合原著,唯一的答案就是劉洪。劉洪的真實身份可能並不是個水賊。否則,他冒名頂替陳光蕊那麼多年,卻不漏絲毫破綻。由此推斷,劉洪可能也是出自官宦之家。
西遊記裡最冤的就是唐僧。他一直被矇在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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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志單機遊戲
首先關於唐僧身世的故事,是寫著附錄裡的,而附錄是後人加的,為什麼是後人加的呢?因為這個附錄最早出現在清朝的《西遊記證道書》裡,在這之前所有的西遊記裡,都沒有這個關於唐僧身世的附錄。不然怎麼附錄呢?就是因為是後人附加上去的,所以才叫附錄。從別處拿過來一段故事隨便改一改就放上去了來填補唐僧身世的空缺,和百回西遊記原著沒有任何關係,雖然放一起有矛盾,但無論是原著還是附錄本身都沒有問題,網上所謂的分析大多數都是斷章取義,有興趣可以自己看看原文,不要被人誤導。
關於附錄和原著沒有關係的依據。
《西遊記》原文:彼時是大唐太宗皇帝登基,改元貞觀,已登極十三年,歲在己巳,天下太平,八方進貢,四海稱臣。忽一日,太宗登位,聚集文武眾官,朝拜禮畢,有魏徵丞相出班奏道:“方今天下太平,八方寧靜,應依古法,開立選場,招取賢士,擢用人材,以資化理。”太宗道:“賢卿所奏有理。”就傳招賢文榜,頒佈天下:各府州縣,不拘軍民人等,但有讀書儒流,文義明暢,三場精通者,前赴長安應試。此榜行至海州地方,有一人姓陳名萼,表字光蕊,見了此榜,即時回家,
卻說三藏自貞觀十三年九月望前三日,蒙唐王與多官送出長安關外。一二日馬不停蹄,早至法門寺。本寺住持上房長老,帶領眾僧有五百餘人,兩邊羅列,接至裡面,相見獻茶。還有就是附錄陳光蕊和玄奘同歲!
小姐在衙思念婆婆、丈夫,在花亭上感嘆,忽然身體睏倦,腹內疼痛,暈悶在地,不覺生下一子。耳邊有人囑曰:“滿堂嬌,聽吾叮囑。吾乃南極星君,奉觀音菩薩法旨,特送此子與你,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閒。劉賊若回,必害此子,汝可用心保護。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謹記吾言,快醒快醒!”言訖而去。小姐醒來,句句記得,將子抱定,無計可施。忽然劉洪回來,一見此子,便要淹殺,小姐道:“今日天色已晚,容待明日拋去江中。”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倘或皇天見憐,有人救得,收養此子,他日還得相逢。”但恐難以識認,即咬破手指,寫下血書一紙,將父母姓名、跟腳原由,備細開載;又將此子左腳上一個小指,用口咬下,以為記驗。取貼身汗衫一件,包裹此子,乘空抱出衙門。幸喜官衙離江不遠,小姐到了江邊,大哭一場。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帶縛住,血書系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小姐含淚回衙不題。
菩薩從頭看了一遍。上寫著:“蒙差揭諦皈依旨,謹記唐僧難數清:金蟬遭貶第一難,出胎幾殺第二難,滿月拋江第三難
原著玄奘滿月拋江,附錄玄奘出生後第二天投江。
從以上原文看其實《西遊記》原著和附錄差別很大,實在不能把附錄的內容放到《西遊記》原著裡來解讀,不然覺得亂套!
唐僧俗名陳禕,這在歷史上是真實的名字,也是真實的一個人物。不過在《西遊記》當中,唐僧的故事被改編成了神魔小說,對於唐僧的身世也加入了很多想象。從表面上來看,唐僧的父親正是中了狀元,迎娶了丞相之女的陳光蕊,但是細究起來,唐僧的父親究竟是誰,可能還說不準,而另一個具有爭議的人物,自然就是殺了陳光蕊的水賊劉洪了。那麼,唐僧的父親真的可能是劉洪嗎?
不過在其他一些版本的寫西遊故事的書中,對於陳光蕊的事情卻進行了很大篇幅的介紹,這些大概就是我們看到的央視86版《西遊記》當中的情節,陳光蕊迎娶了丞相之女殷溫嬌,在趕赴江州上任的途中遭遇不測,船伕劉洪見財起意,將陳光蕊打入江中身亡,霸佔殷溫嬌,冒名頂替陳光蕊去赴任,殷溫嬌懷有陳光蕊遺腹子,為了保護孩子,不得已將他遺棄,希望有好心人收養他。
不過首先說明,這段情節並非是原版的《西遊記》當中的故事,是後人改寫的,所以與吳承恩沒有半毛錢的關係。不過有人認為唐僧是劉洪的孩子,證據就是《西遊記》中唐僧親口說自己母親被水賊霸佔之後三個月就生下了自己,時間明顯不對,所以就得出殷溫嬌與劉洪兩情相悅卻不能在一起的結論,是有些荒謬的,誰說陳光蕊是剛剛結婚就前往江州赴任的呢?如果是結婚之後七個月才去,時間不也就對上了?
但是要說殷溫嬌與劉洪在一起生活十八年,還沒被殷開山發現,而且劉洪頂替陳光蕊做官十八年也沒被發現,就真的是稀奇了,劉洪畢竟只是一個船伕,沒有陳光蕊的真才實學,而且十八年難道殷開山就沒有見過自己女兒嗎?再說他可是丞相,難道連一個假的女婿也對付不了嗎?再結合一家團聚之後殷溫嬌自殺的情節來看,寫作者這樣安排,無非就是在強調女子貞潔聲名的問題,而這段情節出自明清時期的人手,那個時期的思想,不正是如此嗎?
殷溫嬌因為害怕事情傳出去,有損自己一家的聲譽,所以一直隱瞞,而後來終於解脫之後,卻又覺得自己沒臉活在世上,於是選擇了自殺,這是當時封建思想對女性的殘害,唐僧的父親正是陳光蕊,與劉洪並沒有關係。
話說唐僧的母親殷溫嬌是當朝宰相殷開山的女兒,女兒結婚,是件大事,應該找個門當戶對的,這樣才是兩家雙贏。但是為什麼殷溫嬌是拋繡球呢?正好砸到了新上任的狀元陳光蕊,想一想這是郎才配女貌,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因緣。這真是戀愛自由嗎?還是可以隨著殷小姐脾氣,隨便找自己喜歡的人嗎?這麼想,我們真就對西遊記不瞭解了。
其實不然,讓我慢慢道來,陳光蕊被繡球砸到了,當天晚上就拜堂成親,這陳光蕊這是一喜不算,算兩喜,還這是雙喜臨門呀,半天狀元上任,晚上就洞房花燭,人生四喜,一下子就有了兩個,是誰誰不高興呀。
那為什麼第二天坐船去上任的時候,伴晚就被艄公劉洪殺了?而這個殺是很有講究的,是一棒子打死跟隨的隨從,用利器砍死陳光蕊,嘴裡還唸叨“讓你幹”。這個“一棒子打死”和“用利器砍死”真的不是一回事,用利器一下一下多費事,還嘴裡唸叨,這是有多大的仇恨呀。我們慢慢分解。這陳光蕊真是到了人生巔峰,又降到了人生的谷底。
唐僧自己說:父親死後三個月就出生了。
我們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十月懷胎,唐僧父親陳光蕊當晚是否和殷溫嬌同房,我們不得而知,那為什麼唐僧三個月就出生了呢?我們可以定論唐僧的親生父親並不是陳光蕊。
想想劉洪一個殺人犯,能做18年的高管,為什麼朝廷沒發現,為什麼18年殷溫嬌不回家探探親,還為什麼這18年的地方官治理的那麼好?
所以我們可以推斷出,唐僧的父親根本不是陳光蕊,有可能是劉洪,要不能說出“分手”這段話。所以九九八一難中第四難才叫做“尋親報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