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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路風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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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清新的碎碎念
說說我的遭遇,感覺和題主差不多。
兩個月前租了小區一個地上停車位,中間隔了一排停車位,之後是小區公建,是一家大型少兒教育機構。
最近天氣暖和了,來教育機構接送孩子的更多了,已經連續三四次我下班回家發現車位被佔了,基本都是學生家長。僅有一次馬上就有車主把車開走,態度還很好;還有一次車主根本沒有留電話,等了好久,一點理虧的意思沒有,僅用“我不知道”就解釋了。
再有最近的一次,就在昨晚,我給車主打電話,一個孩子媽媽接的,她家孩子上完課了,車仍然停在這。然後,她領著孩子去附近逛商場,我打電話說我著急,她說她們剛進去,還沒逛呢,讓我等著…
找教育機構負責人,也是光陪笑臉不辦事,說他們買了二十個車位給家長停,有些家長素質不高,亂停他們也沒法管…
找物業,支支吾吾也推託。
試問,我花錢租的車位,停車場入口是有車牌自動識別的,只有有車位的業主才能自動識別進入停車場才對。那麼,這麼多外來車輛是怎麼進入的呢?
最氣人的是,昨天還有一個圍觀的學生家長,一箇中年男人,聽聞事情經過後,特別“大度”地教育我說:“我以為多大點事,一個車位麼,停你那怎麼了?大家互相理解一下唄。你著急你就停別處車位就得了唄。這點事有什麼好說的。”看他那自帶天使光環的樣子,我都要覺得我真的是理虧的那一方了。知道他也把車停到了別人家車位裡,我總算清醒了過來。
說說我的情況,除了週一週二,剩下三天工作日,我下班都要自己去接孩子。我家孩子還在上幼兒園小班,本來就已經是最後一個被接走的了。所以,我下班停好車後,得跑過去接走孩子。
而被佔了車位後,等著車主挪走車需要多久?或許有人會說,臨時停別處唄。那別的車位的業主回來了,我是不是還得出來給人挪位置。如果我家人回來了,有人帶孩子還好說,那如果趕上暫時只有我一個人帶孩子,我還得帶著不滿三歲的孩子下樓來挪車?一次兩次可以理解,連續幾天都是這樣,難道我還要大度麼?
所以,如果各方都推脫責任的話,我也打算安裝地鎖了。其實這樣對我們來說也很麻煩,不是實在沒辦法,誰願意找這麻煩。
小區物業根本就是拿錢不幹事,不論哪來的車往小區開都讓進,也不用登記也不問,有時回家看見自己的車位總是被佔著,有時打114都無法解決問題,好幾次自己的車花錢存停車場而自己的車位別人用,上週我實在忍無可忍就在自己的車位上安裝了地鎖,結果今天物業通知給我三天時間讓我自己拆除地鎖,我就是想問問在自己的車位上安裝地鎖合法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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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是你買的車位嗎?要真是你買的車位,根據你所述,為了能讓自己使用到車位,我覺得在車位上安裝地鎖合法。若是租的車位呢?就有些說不過去了,你得經租給你的對方同意了,才能按地鎖。
你再看一下合同,或票據,是出售,還出租車位。從其他依據上來看,地上車位是不允許出售的,歸全體業主共有,物業作為代表管理只能出租,出租收入用於小區管理服務上,歸全體業主所有。
應該是租的車位吧,租的話只能在期限內使用,無權更改車位原貌,若想改變原貌,得經物業、業主代表同意才行,所以在車位裝地鎖就不佔理了。得恢復到使用前原貌可使用狀態。
若自己租的車位經常被佔用,應由物業協調挪開,物業不通知協調,有違約嫌疑,自己有權請求退還租車位費和因此受到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