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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xcel大咖

    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這讓我感到十分榮幸,接下來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勞務派遣工: 假如你與甲公司簽有勞務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勞務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個乙公司參加勞務,享受乙公司的報酬。 一是社會保險待遇。國有企業失業人員與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後,就成為勞務派遣企業的職工。根據國家規定,所有企業都必須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因此,國有企業失業人員到勞務公司再就業後,勞務公司必須為其繳納五項社會保險費用,即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基數為:低於自治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高於60%的,以應發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納。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為: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高於60%的,以應發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納。冬季停工期間,由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二是住房公積金待遇。根據國家和我市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在同一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同工齡的職工,企業和職工個人都必須繳納住房公積金,公積金歸職工個人所有。企業和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基數為職工本人應發工資,繳費比例不得低於工資基數各5%的最低標準。本市國有企業失業人員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時,已經將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退還給了本人的,這次實現再就業後,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月起,重新為每個再就業人員建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 2 # 笨笨說工人

    對於踏破鐵鞋實在找不到工作的人來說,派遣工算是一份解決生計問題的工作,但對於某些朝氣蓬勃的,有活力、有前途的年輕人來說,如果長期從事派遣工,無異於飲鴆止渴。

    我年輕的時候同樣不喜歡聽勸告,同樣不喜歡聽實話,我覺得任何行業,只要自己喜歡,一頭扎進去,只要肯努力都會有收穫,都會有前途的。

    可是我錯了。

    造成當時我這樣想法的,是當時學校裡面“全科教育”和社會上相對專一的專業要求讓我從裡面的反差感到了欣喜,獲得了釋放,我以為真的可以就這麼“輕鬆地”做自己喜歡的工作。畢竟自己喜歡的工作可以不計較困苦,一笑而罷,所以你的感知往往會讓那些困苦從你的記憶中消失,看起來就是“輕鬆的”。

    可是派遣行業是讓你無法進步的,有一個定律叫做彼得原理,它其實是對自然規律的一種確認,那就是在一個層級管理制度裡面,每一個員工都趨向於上升到他不能勝任的地位,當然我們也可以做違背自然規律的事情,那就是不給員工上升的機會,也不給員工任何地位。

    也許你看到有幾個派遣工能夠抓住機會轉正,可是那個利好期已經不在了。

    我沒說過絕對不能從事派遣工行業,因為我自己也做過七八年,可是我失去的要遠遠大於我獲得的,這就是我大概能夠告知的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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