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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月亮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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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七葉一支花
寫不寫已經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留存證據。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所以單位必須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沒有簽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也就是說,你工作四個月了,可以要求單位給你補償三個月工資。
能不能拿到這個補償的關鍵點在於你想不想要,是繼續幹還是辭職,還有如何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存續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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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吳少佳
還是要寫一個辭職信的,公司不仁,你不能不義,先跟人事說一聲,然後寫個辭職報告,不留把柄。
連合同也不籤,基本可以判斷是個規模較小且不正規的公司。在現在這個時代,這樣的公司其實已經不常見了。
你要是有好的機會,還是辭職吧,找一家正規一點的公司,好好學習和鍛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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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場點兵
是否要辭職,核心要素並不是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主要是看你在這四個月的工作情況,比如是否能夠適應這家企業的企業文化和管理風格,以及對所在企業的綜合滿意度。
假如你對現在的工作環境比較滿意,待遇相對於同行業的水平也比較順心,那我不建議你因為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一事而辭職,畢竟現在相對找一份滿意的工作還是不容易的。勞動合同只是為了保障你工作的權益不受侵害。假如沒有了工作,也就談不上工作權益了。況且就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已經和企業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
如果因為你對所在的企業工作環境並不滿意,並且有意換一家企業,那麼可以以企業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這個理由而辭職。
這樣辭職以後,因為企業違法在前所造成員工個人辭職,是需要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支付的補償金標準應該是員工個人每月工資的兩倍,按照四個月予以支付給員工個人。
聚焦職場生態構建,關注企業管理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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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一般都不用寫辭職信,辭職信僅僅是出於禮貌向上級說明你要離職的原因。你的情況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隨時離職,這是公司對你的不負責,也是公司違法操作。所以你可以隨時離職,並且無須和任何人說明情況。因為你沒簽合同,所以你隨時離開後,他們不能再以任何理由騷擾你,他們沒有任何憑證證明你在那裡幹過,否則你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舉報他們。建議你以後去任何一個地方工作記得都要籤勞動合同或者籤一個就業協議什麼的,對你有保障。當然要是給個人打工或者在一些小飯館餐廳什麼的,就口頭約定就行。你在這裡上班四個月了,走的時候還是和那邊說一下,把你的工資結了,其他什麼交代清楚,不用寫辭職信的。現在一些大單位大企業要離職都是直接離職申請表,也沒有要寫離職信的,寫離職信僅僅是出於禮貌的說明。辭職信在外企或者一些私企比較常見,但寫不寫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