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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倫寫字的地方

    因為耐克當初在續約的時候,第一次給出的報價是4年160萬美元,而給剛進入NBA的詹姆斯則是一份7年9000萬美元的合約,相比之下,姚明覺得耐克沒有足夠的誠意。

    這個時候,當時銳步看中了姚明,於是開出7年5000萬美元的合同,雖然耐克最後把合約改成7年1.2億美元,但是姚明放棄耐克,堅持與銳步簽約。

    姚明要的是尊重

    當初姚明與耐克決裂時,認為耐克可以給少錢,但是必須真誠面對。面對耐克的前倨後恭,姚明的迴應十分有骨氣。

    姚明簽約銳步後,銳步對姚明也是十分重視,在北京王府井前為姚明樹立巨型雕像。

    但是銳步技術和營銷方面不如耐克,沒有利用好姚明在中國的影響力,加上中鋒的鞋子不太好賣,所以銳步給姚明的鞋子效能設計不夠優秀。

    耐克發現了姚明

    姚明在1996年開始和姚明合作,耐克高層贈送了耐克球鞋給當時在CBA打球的姚明,並且帶姚明和劉煒去美國參加訓練營。

    1999年姚明與耐克簽訂了4年20萬美元,在當時是鉅額合同。隨著姚明狀元身份進入NBA,這份合約就變得很便宜了。

    再次合作

    雖然姚明和耐克有不愉快的過去,但是退役之後,姚明姚基金會再次和耐克合作。推動青少年籃球運動在中國的發展。

    所以姚明現在和銳步、阿迪達斯和耐克都合作過!

  • 2 # 一個老西兒

    憑藉NBA商業化的推廣,球星不僅可通過於球隊的合同獲得薪水,還可以和運動品牌籤代言合同。諸如勒布朗詹姆斯,凱文-杜蘭特都是耐克旗下的大牌,庫裡是安德瑪旗下,湯普森籤的安踏,韋德籤的李寧……

    放出大姚剛進入聯盟時,選擇了與銳步簽約。事實上,耐克也曾經伸出橄欖枝,最後甚至匹配了銳步的5000w合同,也難以挽回當時的局面。題主所提到的1.2億代言合同是以訛傳訛,根本沒有這樣的事情。

    本來大姚的心儀品牌就是耐克,但是大個子的鞋出了名的難賣,大姚也就被耐克嫌棄了,而銳步給的是7年5000w美元。

    甚至在剛開始試探姚明,耐克擔心姚明打不出來,怕出現“水貨”狀元,給大姚的報價是4年160w美元,而當時耐克還進行了幾次簽約:詹姆斯7年9000w,科比5年4500w。

    銳步乘機送出了大合同,大姚就選擇了銳步。耐克得知訊息後想匹配銳步的合同,反過來被姚明拒絕了。後來他表示:永遠不和耐克公司簽約。

    因為媒體的一些原因,大家都願意把一些事情說的吸引眼球,以訛傳訛就成了大姚不看重錢,認為沒有得到尊重,拒絕了上億的合同。

    大姚是優秀的球員,中國男籃的驕傲,但過分的美化和粉飾,不是新聞本來該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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