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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痴騎朽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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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追風騎士ML
這種情況全國各地都有存在!一般情況下可以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或者向鄉(鎮)政府提出申請,請政府部門幫助解決問題。村集體還有機動地、閒散地、或者他人交回的土地(全家遷出時留下的土地)。你有權要求村集體給予分配。 村集體已經沒有機動地的,一般來說,不能再要求分配。
有兩種途徑可以解決:
一、找村委會、鄉(鎮)政府要求解決。如果解決不了,找土地局、縣委、縣政府、縣信訪局、人大等部門要求解決。
二、申請承包土地爭議仲裁,起訴村民委員會,要求享受本村村民同等待遇,要求村委會按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政策和村委會二輪土地承包給每個村民的土地畝數標準,解決你全家的承包土地。
你可以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向縣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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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華財視評
各個農村不一樣吧,我們那邊是四年就分一次,因為我農村的規定是死了就減田娶妻生子就要加田所以我那邊只要上了戶口趕上分田時機我會分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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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五音山人1
既然土地曾經未分到你的名下,現在怎麼可以稱要回?
第二輪土地承包大概在上世紀1994年左右,當時承包田地國家是要上交徵購糧,而各種稅收也是按田畝攤派的,當年的村幹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到各家各戶催交公糧,農民的負擔有點重,特別是開始外出的農民工,是村幹部最頭痛的人。常年找不到人,春節回家時也待不了幾天,而且又不能學黃世仁三十晚上還要上門催交託欠的稅款,但碰了面也是會說一說的,弄得人肯定是很沒面子,所以有些外出打工人員為了逃避責任,就把戶口遷到城裡去了,因為當時正好各地有政策,農民花幾千元錢是可以轉為非農戶口的!
雖然是土生土長的人,正因為戶口已農轉非,從本地遷出了,才可以不參加第二輪承包了,不然,戶口在農村,未有人敢不分田地給你的!
先前交公糧時你找藉口不要土地,逃避責任,現在土地有補償了,不種也有利益了,你又想方設法謀取土地,說句不好聽的,就是無賴刁民一個!
第二次承包土地時你已經能出外打工,證明已成年,未分給你土地只有一個理由,你戶口已遷出本地,既使你現在用不正當手段重新遷回了戶口,但土地已歸別人名下,鄉規民約沒有80%的村民小組人員支援是改變不了現狀的,打官司都沒有用,所以你想重新分配土地的願望恐怕要等到三十多年以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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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第二輪土地發包你外出打工沒有承包到地,這已經是將近二十年的事情了,你的戶口不在農村嗎?你們家沒有其他人只有你自己嗎?如果戶口在農村,是那個村民小組的村民,一定會無任何條件的發包給你屬於你應該承包的土地。除非這裡邊有你不願意講出來的一些特殊原因。現在土地已經確權,屬於你應該承包的土地已經不存在了,因為土地承包權證一但確立,是受法律保護的,你如果要爭取你的土地承包權,只有走法律途經這一條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