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的物業管理還是不錯的,但是還是有業主不滿,比如半夜三更帶朋友回來小區喝酒卻不願意做登記,有些業主還拖欠幾個月物業費不願意交,遛狗不牽繩,物業保安善意提醒還被罵了,導致現在的物業也不怎麼管理了,現在他們要集體鬧起來,還要求每個業主參與,但是還是有些人拒絕這樣做的,不過拒絕後那些人天天找上門和你理論叫你參與對抗物業的活動,這已經影響到我的生活,有什麼好的理由拒絕嗎?
-
1 # 第N次接觸
-
2 # 哪好去哪
像這樣的住戶應該是被大家厭惡的:不懂規矩、缺乏教養、沒有公德、目中無人、自私自利那類人。
小區養犬,國家和地方是有法律法規的,也有很多小區物業制定有養犬管理規定的。
養犬主人遛狗不牽繩,不講理,還和物業對著幹。狗主人,你已違反治安管理有關規定了。
關於小區養犬規定,最基本的就是牽繩遛狗,犬便及時清理。你知道嗎?有人喜歡狗,我也喜歡狗,還有人不喜歡狗,更有人見狗就有恐懼症的,這時你的狗己在妨害他人生活了,己經恐嚇到他人了,這種情況如果你沒有牽繩遛狗的話,當事人可以報告派出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狗主人可以以法處理的。
小區養狗主人要明白,人和人的嗜好不是完全一樣的,有時會碰到嚴重的反對者,這都有可能。所以小區養犬才出了這麼多規定,都是從現實案例中總結出來的,養狗主人應該嚴格遵守。
另外,如果這個狗主人沒有辦理養犬證,小區物業或業主可尋求公安派出所的幫助,讓其辦理許可登記。許可之前,會有相關遵守條件告知狗主人。這些遵守條件有利於小區養犬管理,否則可沒收其家犬!各地方規定可能有差異,應按照本地規定辦理。
-
3 # Bao-tong
還是要多宣傳社會公德,個人自由要服從於社會公德。不要再宣傳交白卷英雄、罵老師英雄等。要多正向宣傳社會公德,不要把逆流當成反潮流。
某些逆向宣傳特出個人利己主義,等於教大眾新冠不戴口罩就是英雄,不服從就是反潮流。實際上是一種逆流罷了。比如吸毒、梅毒、愛茲病都不能服從於社會公德管理,認為是一種新的個人自由那是社會倒退,對個人社會都是沒有前途的。
-
4 # 陳濟民5
不論他說什麼做什麼,大家夥兒都要擁護他,見到他都要畢恭畢敬,大家夥兒都要四處宣傳他無所不能,公推他為帶頭兒人。前提是,大家夥兒都別犯傻、別冒傻氣。
-
5 # 尹阿山
要警察來管,現在農村沒人養狗反而大城市養狗到處是狗屎,公園,有時候晚上狗叫過不停,影響睡覺,希望政府上命令禁止養狗啊
-
6 # 想當年52
小區裡養龐物是自己的自由,誰也不能指責,畢竟法律沒有禁止的條例!但是,自己養了後不能破壞規則,也不能侵害他人的權利和利益等!一切都要有規矩,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嘛!所以在小區裡溜狗、一定要用狗繩將狗狗牽住,避免發生意外,對他人也是對己負責任、更是對你自己所養寵物負責任!
-
7 # 星城老貓1
遇到這種不自覺、不講理的養狗者,一定要報警啊!讓政府相關部門來處理!
還可以撥打市長熱線,以監督相關部門執法!
-
8 # 綠水青山錦繡風
基於住戶不講理,估計平時為人霸道,另外根據你提供的現有資料,可以得出說服教育已沒有效果的結論。
推薦求助當地派出所或公安局,一是反映小區內有人滋事擾民;二是反映小區有流浪野狗。問題能不能快速解決另當別論,但在公安機關備案至少有震懾作用。
-
9 # 盛林32
每個小區都會有這樣的人,遛狗不拴繩,物業說了不聽,如果岀現這種情況物業可以配合業委會或者是社群工作人員進行奉勸,做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張貼宣傳語等形式,召開業主代表會進行不點名式的說教,社群和業委會岀面相對好說話,物業人員對業主說話重了怕年終亂打差評,以後不好工作。
-
10 # 老周獸藥
第一和養狗戶耐心解釋,爭取他主動認錯。第二報物業管不了自有能管理他的地方。養狗是養殖戶自由但是這種自由要以不影響其他人安全為前提!
物主也有不按規距辦事的人,最常見的是隨地拋棄皮帶、紙屑,提醒後仍不理不來,揚長而去。更有甚者高空拋物,雖說不是什麼重物,但物體同加速度一起還是不可忽略的力學重量,一旦傷及人體不免突起大包,如果擊中要害,必須及時送醫,否則可能難避不測之禍。本人親眼目睹,划著曲線飄搖直下的菸頭迎面撲來,閃閃發光。此場景,常令人住足昴視,氣極敗壞。無知的住戶,有時真令人義憤填膺。這還是為人所不齒的一椿還為傷人的小事。若有帶狗溜達小區而不牽繩,其中隱患一言難盡。這畜牲一旦發狂失控,猛撲嘶咬無故行人,極易釀成流血、事件,如果人畜皆未打狂犬疫預防針,嚴重的必有生命之慮,一般的也是鮮血淋漓非死即傷。還真是傾刻之間,突生變故,觸目驚心。
有的業主能虛心接受痛改前非,換範於未然,套好寵物上路,不可掉以輕心。有的業主則蠻橫無禮,格外囂張,赤膊上陣要與物業論短長,甚至還要手舞足蹈,做出一付動武的架勢,欲稱霸一方。其實此種人多缺乏函式,自視甚高,三腳貓的功夫也想打遍天下,不知死活。當然物業也不能針尖對麥芒,對著幹。當眾鬥毆是地痞流氓行為,應當制止,否則依法捉獲追究違法亂紀。因此物業首先應該令行禁止,依法完成自已的職責,再與不法行為不惜口舌,再三講理。禮尚往來。若業主目中無人,無知動粗,欲行不軌。自然不能因此退卻而應懇請警力介入,事態必有結果。最好是鬧事者接受教誨,小區平安無事。正當新冠疫情倘未退盡,有關各方都應避免過於激動,口沫飛濺,須防病從口入,麻煩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