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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上官封洛

    我以一個普通人(簡稱:法盲)的身份嘗試回答下這個問題。

    既然是“辯護”就一定是被告,作為被告要怎樣辯護,這要視案件性質而定,問題中沒有設定詳細內容,所以不能有針對性的分析,只能做幾個原則性的思考。

    一,不論你做了些什麼(包括扒寡婦門,刨絕戶墳,猥褻幼女,對母畜行為不軌,贊助本拉登……等等),在法律未對你進行最終判決前,請相信,自己是“無辜的”。

    二,只要你還沒被剝奪權利,你還能確信自己還具有人的特徵,請相信,堅定自己的意志是非常非常必要的,不放棄,不灰心,不絕望,結果就算不被反轉,也一定會向著好的層面發展。

    三,一定,一定要深信,法律本身對任何人(包括真正的罪犯)都是公正的,但,執法者是有情的(人情,錢情,權情)這些情都是可以被你利用的,也可能反噬。記住,任何一條量刑標準都是有彈性的,比如:判坐監5-8年,在這個冗餘內的量刑是屬於法官本身的私權,這就是你的機會。請相信,自己是自己的上帝。

    四,法律是什麼?法律是由公權力,法律條例,執法者三者組成的,第一,第三不解釋。第二,“法律條例”(簡稱法條),記住法條不是人,它沒鑑別能力,不論你是誰,你只要懂它,能摸清它的脾性,你就可以馴服它,驅役它,利用它為你謀求權利最大化。所有受它傷害的一定是不認識它的憨貨。請相信,只要你努力去結識它,研究它,它就會為你服務的。

    五,你已被推上了被告席(無辜者除外),原告只能證明你犯罪不能證明你犯法(犯不犯法是法官的活兒),你要知道“犯罪≠犯法”,犯罪不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犯法一定會被懲罰(輕重是另一回事),所以把自己放在犯罪者的位置懺悔和辯護,給執法者一個真誠的態度是很有必要的。讓法官判刑也許你還有救,自己先給自己判刑,就一定沒希望了,所以不要在主觀上認定自己犯法,不要回答法官沒問的內容,不要相信將功贖罪,功就是功,罪就是罪,罪越多≠功就越大。

    六,時刻提醒自己,自己是無辜的。

    好了,回答完畢。我知道你(讀者)現在已經恨不得對我食其肉,啜其血,寢其皮,無恥,缺德罵一萬遍了。法不容情,但法不外乎人情;道德不是法律,法律也不正義(被公權力加持了另說),法律就是條例,法律是有邊界的,邊界以外就是法律空子,公權力是不能超過法律邊界的,但現實總是相反,所以……。

  • 2 # 為愛遠航6

    我之所以敢回答這個問題是因為我打過幾個小官司 不喜歡贅言 說說我的幾點感受 一 百科一下自己的案件 二 找不同的律師詢問 三 儘可能找熟人溝通 四 花錢 五 溝通在國內的外籍律師 免費的那種 六 媒體 七 網友 八 網友 九 網友 十... ...

  • 3 # 樂山市住建造假舉報人

    自己辯護沒有問題的,有些案件自己作為辯護人,會比代理人更能表達的更清楚,只是在法庭上因緊張而表達混亂。自己必須在庭前把思路理清,庭審中你將面對法官和對方律師提問,會有很多套路讓你措手不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目前是買房的好時機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