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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FM963安家調頻浦俊

    一般來說,開發商不會允許這樣的情況出現。現在的房地產市場也不會出現像其他商品一樣的今天買房明天降價的情況。不然,如果老業主鬧起來,會很麻煩。

    尤其像今年,房地產形勢處於一個微妙節點的時候。房鬧現象層出不窮。

    開發商也不會允許退房。

    理由有三點:

    1、已經簽訂購房合同買了房子,說明你已經認可了開發商的價格與房產,並簽訂了合法的協議或合同。要是反悔屬於違約行為。如果鬧事,更是沒有理由。

    2、房子屬於商品,價格向上向下都是正常現象,不存在只漲不降的產品。漲價的時候不見購房者退漲價的差價,反倒是降價的時候就要退房了呢?

    3、全國也存在,有些開發商會因為品牌形象、企業名聲等因素,給部分業主退房,但是會產生連鎖反應,一家退,家家都退。所以開發商一般不會選擇鬧事就退房。參考房鬧事件,撐死是給業主免除物業費用或增加些額外贈送(例如車位等)。但是這種情況不具有普遍性。

    其實,降價就退房在08年左右的時候就出現過,我支援正常的維權行為,比如房屋問題、質量問題等,但是由於房價降價而進行退房不太現實。大多數開發商也會非常避諱這樣的事情發生。就好像北京好像當年有因為房價降價退房的,當時價格是兩萬,迫於壓力,開發商給部分業主辦理了退房手續,但是現在的房價漲到了五萬多。不知道當時的業主會不會太后悔呢?

    說在前面:買房是大事,除了參考親戚朋友的建議外,還要有自己或專業的知識(或找專業的人),比如房子是否無證俱全,是否質量可靠,物業是否良好,開發商口碑等等所有的事情都要做在前邊,像之前那種沒有辦法做功課(因為房子搶手,一出就沒)像搶房子一樣的時代,未來將會很少出現,所以彆著急,慢慢挑選,謹慎交錢。就不會出現這種掉價了就想退房的事情了。

    比如恆大有個無理由退房,你要買了是不是就不用鬧了(不是打廣告啊)。

  • 2 # 豫魏

    沒掏錢之前你是上帝,掏錢之後恐怕就要反轉了。錢裝到口袋容易,想再掏出來恐怕難。

    買房付錢之前大家是簽有合約的,不論漲跌都是以合約為準的。合約制約雙方履行條款,不是說因為漲跌可以改變的。

    即然簽了約,就要尊守契約。違約恐怕得不償失。

    商品買賣都是雙方自願行為,決定之前就應該考慮到後果。根據自已的承受能力三思而後行。為自己備好應對措施。而不是為基本不可能的事情上浪費時間。

  • 3 # 桃先生模擬炒股

    你好不容易把燙手的山芋賣出去,買家想反悔,你能答應麼?雖然我回答了你的問題,但我還是建議你去醫院測測智商。

  • 4 # 段鬆鬆

    我認為房價下跌了,購房者大鬧售樓部,開發商也不應該退錢給購房者!

    因為第一:這是開的一個不好的頭。可能會波及很大的不好影響!

    第二:丟失契約精神,為什麼房價漲了購房者就可以理所應該的賺取差價,而房價跌了,就要求退房或者賠償!如果購房是一種投資行為,那麼投資有贏就有輸。這是市場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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