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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八娃他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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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覓雨2017
首先要確認保潔公司買的是工傷保險還是商業保險。商業險正常走報銷流程。突發疾病在48小時內死亡的才能比照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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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律政小達人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同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備以下兩個條件,那麼,上班時間應該算作工傷。兩個條件分別為:“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是指:1、職工突發與工作無關的及並導致死亡。如果是與工作有關的疾病而導致死亡,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工傷。2、在工作崗位上突發與工作無關並沒有導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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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遼瀋法律幫
我們國家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只規定在工作崗位或離開工作崗位48小時內死亡的視為工傷。但在工作期間生病的不為工傷。但是可以走醫療保險,也就是涉及到是否按規定給予繳納保險。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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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夥計1234567
這個必須算工傷。有關法律依據,希望你能花百八十塊錢,把你想要問的問題,整理一下,到當地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然後到當地人社局,把你的情況講一下,如果是工傷,他們會給你一份表,然後到單位找兩個證明人,單位領導同意並加蓋單位公章,交回人社局,等候通知進行醫療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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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我感覺良好850
這個當然是屬工傷,這阿姨是保潔公司聘請來作保潔時,就雙方確定為勞務關係。這關係一旦行成,工作人員在上下班一定時間內出現意外都定性為工傷,也就是說你在家到工作單位這段路程,是為去上下班中途受到傷害或發病都是屬工傷更不用說在工作中受傷或發病,這是單位無法逃脫的。如單位不承認工傷你可保管好醫院住院說明,及醫藥清單及有關材料,到勞資委要求裁定工傷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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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蘋果樂園520
不算工傷。
除非這個腦溢血不是疾病引起另當別論。
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突發疾病48小時內死亡的視為工傷。被搶救回來就不是工傷了。
別罵我,罵我也沒用,只是告訴你工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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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鍾愛一生1649
不算工傷,因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但是,如果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崗位上突發腦溢血,加上在四十八小時內死亡的,視同工傷,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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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的制訂、稽核與法律沒有關係。大家知道,不管是國家法律或地方法規是要經過國家或地方人大批准實施。《工傷條例》則是由國務院頒佈,是一個行政規定,地方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再製定出具體實施細則。判定工傷有三個條件,即: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為工作原因造成的傷害才算工傷。對於本案中保潔員在工作時間突發腦溢血,是因病還是受傷,在認定工傷時則需要明確澄清的問題。不過在《工傷條例》中對職工在工作中突發疾病,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可參照工傷條例給付一筆可觀的撫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