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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鄴都情

    唉!我怎樣開口呢?這不象小孩說著話尿炕嗎?!自己的智力就這麼低?那我離婚幹啥?我喝醉了!

    我要有二三個孩子,我會離婚不離家,我跟著孩子過,房子是我的,孩子是我的,老公你去找那狐狸精去睡!

    可問題不是這樣,開花而未掛果,我想把老公踹走,我想鴿佔鳩窩,老公會同意嗎?老公是憨的嗎?萬一老公翻牆料滾,給我重鑽進被子窩,我同意嗎?那還不如不離婚!

    人活在世上,要以理服人,要講良心,要有人性,要拍胸自問。不用去上法院討理。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房是我的,老公也是我的!我光要房,不要老公,眼一紅,心一黑,喝酒就醉了!

  • 2 # 一縷情絲飛揚

    如果是婚前由男方全款買的房子,雖然寫有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能夠證明由自己出資,那麼即使不動產登記證上是女方的名字,也不防礙男方主張權利,房子的所有權仍歸男方,女方就不能要房子了。

    如果婚前男方出首付買的房子,婚後由男女雙方共同嘗還貸款的,如果不動產證寫的女方名字,那麼女方可以主張房產,但對男方首付部分要進行補償。

    如果是婚後男方出錢買的房子,那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寫的女方名字,女方可以主張房產,雙方協議可以平分,也可以給男方進行補償。

    一般來說,男方出錢買房,寫女方的名字,是對女方的信任和愛的表示。如果女方沒有任何投入,那麼就主動放棄房產,是一種道義上的遵守。

  • 3 # 白雪春光

    第一,如果男方出錢買房,寫女方的名字,如果女方不承認男方出錢,而男方又沒有了出資單據,或是認定男方出錢是一種贈與,那樣的話,很難要回房子。

    第二,男女雙方在戀愛期,男方出錢買房,寫女方名字,沒有結婚便分手的,房子也會被認為女方所有。但是,男方可以以不當得利,提起訴訟,向女方要求返還購房的款額,一般由法院調解,全額不太可能,只能是百分之七八就不錯了,前提是男方得有出資證據。

    第三,婚前男方出資買房,寫在女方名下,並且已結婚的,是否屬於共同財產,法律並未明確,實際上爭議很大,男方有出資證明,並沒有雙方約定,或者男女雙方就屋子歸屬沒有簽訂協議的,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四,離婚時女方要房子,可以補償男方一部分房款,也可以按出資比例分割。總之,是按共同財產來調解,讓男女雙方自行商議,達成共識的。

    第五,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的規定,往往在實行時,本著和解的原則,各不吃虧,各也不佔便宜。

  • 4 # 藍圖198841482

    是要還的,因為是男方自己一方出資買的,就是寫女方名字也不行,因為現在的女方很多都是想得到東西就離婚,這樣事情太多了

  • 5 # 手機使用者5199044897

    那要看是什麼原因離婚,若是女的不合理或過錯離婚,房子應歸還男方。假如是男方出軌,或有外遇和其它的錯誤而導至離婚,女的可以不歸還房子。這是我論理而言,不適用於婚姻法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請問,你吃過的最好吃的一道菜是什麼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