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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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隨遇而安S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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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長十八子
按照現在法律,亦可以追究魯迅的法律責任。狗已經落水,也就是無力再傷人了,以後會不會咬人那是以後的事。但眼下已經放棄犯罪了,還要鼓動人去打它而且要痛打無力反抗的落水者。放在現代難道不是犯法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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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豆腐湯泡麻燙
武松打虎按現在法律也是無罪的。
因為武松並不是專門去打虎的,也不是以這個謀利益的。而是路過此地在休息,老虎程虛而入要他姓命,在無佘情況下才自衛反擊,至使老虎死亡!
國家對野生動物再視珍貴,也不能以丟掉人的生命為代價,去保護野生動物的。哪怕他比人的價值更高也是如此!
所以武松打死了老虎,按當時的情況放現在也是無罪的。雖然成不了當年的英雄,但其碼也是個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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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垂釣翁
當然得追究法律責任的,官府在廟牆上貼有告示,已經說明景陽岡有猛虎。三個時辰可以過岡,武松錯過機會硬闖景陽岡醉酒打死保護動物!視國家法律不顧,可判有期徒刑八年罰款三千五百四十六元七毛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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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TonyDeng
武松打虎,那隻老虎是官府發文要抓捕的,是合法行為,不會被追究。其實縱觀《水滸》全書,許多案件都是按律處理,壞的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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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乒4200
武松打虎,按照現在法律,林業局是否可以追究武松法律責任?武松打虎,是因為老虎危及到武松的生命安全,為確保自身生命安全,不得已而採取的行動,應該是屬於正當防衛,如果老虎是人的話,顯然防衛過當,要追究刑事責任。但這是個老虎,雖然老虎沒怎麼反抗,束手就擒,死了。就是按野生動物保護法,大概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性也不大。
再者武松必竟是行俠仗義英雄好漢,更不信什麼教,須知大宋之前,南瞻部洲有個大國,叫薩垂那國,該國三太子乃釋伽牟尼前身,曰“摩訶薩青”。一日陪國王外岀,偶遇一餓虎和兩隻幼虎,善心大發以身飼虎。武松善心能為其兄報仇,也絕不會為一隻老虎,做無意義犧牲。看來薩垂那國並不尊重人權,何況又是人的生命。傳說言過其實不僅變了味,也就成了胡謅。
前幾年,一個河南的大學生暑假掏鳥窩,判了十年(二級保護鳥類)。你武松打死老虎,老虎可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真的幫不了你了,二哥,你這還不把牢底坐穿呀!
二哥,你千不該萬不該三拳把老虎打死,你應該多打幾拳,最好用手機錄影,證明老虎正在傷害你,你才可以開打。打就打吧,一開始還使用哨棒,粗魯!老虎沒有惹你沒有招你,它老實巴交,更在沒有配偶子女的前提下,你竟然把它打死了,你知道我們國家老虎現存數量嗎?一點也沒有大局觀,
你可以把它打暈,讓它失去攻擊你的能力,然後給有關部門打電話。注意,保持好現場。
再者,你可以和老虎談呀!和它講道理講人性呀!注意不是獸性。看看有沒有讓它棄惡從善,從此吃素的可能,勸它對待路人更要友善,進一步來講可以作景陽岡的旅遊嚮導,為當地的旅遊事業發展做點貢獻。
二哥,你這是酒後開車呀,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