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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兆林0309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一種樸素的愛情表白之詩,也可以說,它就是《上邪》中“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愛情詩的翻版,只不過多了客觀上戰爭殘酷的無奈而結局叵測而已。

    可由於詩中有戰爭場面的描寫,有人說它是一首表現戰爭的詩。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摘之《詩經-邶風-擊鼓》中第四章“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擊鼓》詩,共五章,是一首“戍卒思歸不得”之詩。全詩以戍卒的憤懣為線索,透過對戰場和回憶的描寫,表達了征夫的思婦之情。

    詩的背景是魯隱公四年(前719年),衛國公子州籲聯合陳、宋、蔡討伐鄭國的戰爭。

    第一章“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激烈的戰爭中,很多人都在國內服役,為什麼偏偏地派我去駐守那遙遠的陳與宋,憤懣之情溢於言表。

    第二章“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跟著將帥孫子仲,長期地駐守在陳國與宋國,一次也不讓我回家探望,妻子現在怎麼樣了,我一直憂心忡忡。

    第三章“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戰爭中充滿了危險的變數,到哪裡去打仗?到哪裡去駐紮?戰亂中也不知馬兒跑到了哪裡?尋找無果,我也迷失在茫茫的森林裡。

    前三章主要描寫服役中的戰爭。戰爭的殘酷,命運的不公,思鄉情切,憂心忡忡,最後連唯一能借力和傾吐悲苦的馬兒也丟失了,雪上加霜的殘酷描寫,成了後兩章思親的有力烘托。

    第四章“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想起我與心愛的妻子在一起的幸福時光,我們相親相愛,共同訂立盟約,我要永遠地緊緊握住你的手,白頭偕老,永不爽約。

    第五章“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活”,“佸”的假借字,意為相會;“洵”,意為久遠。哎呀,老天爺呀!當初的永遠不分離,我現在實在是無法做到。當初信誓旦旦的長久在一起,我也無法做到,誠信也全丟失。哎呀,我的老天爺呀,對不起,我親愛的妻子,這可是我沒有一點辦法的無奈呀!

    最後兩章是回憶,第四章“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全詩的題眼,在前三章的烘托對比之下,這種樸素的民間感情彌足珍貴,"求之不得,輾轉反側”,於後是便有了最後一章的“于嗟"。這"于嗟”不僅僅是無奈的嗟嘆,而是向人世,向老天發出的責問,“不我活兮”,“不我信兮”,是誰之責,我願意如此嗎?

    這是一首愛情詩,是一首悲劇的愛情詩。悲劇是什麼?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打碎了給你看。戰爭毀掉了征夫的愛情,從第二章中“不我以歸,憂心有忡"和最後兩章的照應對比來看,“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不是什麼戰爭中的戰友情深的描寫,而是無奈中對愛情的直敘表白。失去的才是最珍貴的,所以這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才成了後世愛情中的經典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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