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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半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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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冀蒙嘉澍
如果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總額作為計算基數;如無約定,則應該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於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
依據勞動法的規定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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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勞動小達人
首先,什麼是加班費?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的工作需要,在法定的工作時間之外,繼續從事生產或工作應該獲得的勞動報酬。簡單的說,我一天上夠八小時班,想讓我繼續上班,你就得支付加班費。
其次,關於加班費的法定依據是什麼?《勞動法》第44條,在標準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報酬。在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勞動報酬。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勞動報酬。此外,《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也做出了同樣的規定,除了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之外,不管是計件工資、還是綜合計算工時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因為加班往往意味著要勞動者放棄休息、娛樂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時間,所以法律規定加班工資要高於原工資是非常合理的。
再次,加班工資的基數是什麼?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工資數額的,加班工資的基數應該以雙方的約定為準。如果雙方約定不明,應當以實際支付的工資為計算基數,這裡的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基本工資,職務工資,以及各種津貼、補貼、獎金。如果你們單位單單拿出工資專案中的基本工資,作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這肯定是不妥當的。在這裡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是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最後,加班費是否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答覆,加班工資不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的補貼或津貼,應當併入工薪收入依法徵稅。所以加班工資是必須要依法徵稅的,加班工資比較高的,同志們要注意啦。
和大家分享兩個計算加班工資的公式: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
最後還有一個困擾大家的問題,計件工資有沒有加班費?當然是有的,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定額任務之後,如果繼續在法定的工作時間之外從事工作,用人單位還是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回覆列表
正常情況下,
法定節假日是正常工資的三倍(比如清明、國慶、五一等)
正常雙休日是正常工資的二倍(主要是週六、日)
超出正常上班時間段是工資的1.5倍(比如一天上八個小時班,你多上了一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