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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橫山霧掩木落

    謝邀!米蘭昆德拉,從布拉格之春到流亡法國的一位作家,自有其不平凡的人生,以及不平凡的思想、著作。不好意思我還沒有機會細讀過他的小說,所以就不想妄加評論。而對於“媚俗”一詞,本身是帶有貶義的。惟個人一點看法,世上又有誰人沒媚俗過呢?譬如喜宴場合,即使你不太喜鄧主人家的人品,口中也總得恭維幾句吧!反過來別人辦喪事場合,你也不可能學莊周擊鼓盆成大道啊!有道是“水至清則元魚,人至察則無徒”,水清無魚,水濁魚死。世上沒有絕對的清與俗,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一個人該怎樣處世?大家看著辦吧!

  • 2 # 素履草堂

    米蘭·昆德拉的書中滿是機智、幽默、深刻的妙語,《生命不能承受之輕》也如此。這本書的意蘊極為豐富深厚,是他最暢銷的書,也是他的成名之作。

    昆德拉痛惡人類的媚俗,但也清醒地指出“媚俗”是人類的一種基本的生存境況,是與人類社會與生俱來血脈相通的,是無法根治的。任何人只要生活在社會中便難免媚俗,便必定媚俗,在這個意義上每個人都是媚俗者。

    “媚俗”可以是一種態度,也可以是一種行為。媚俗,即對他人的評價的需要,對他人的讚許的需要。他人的眼光彷彿就是一面鏡子——當然是一面哈哈鏡,而“媚俗”即在這面鏡子面前搔首弄姿、扭捏作態,欣賞著鏡子裡的自己,並且以為那是真實的自己。

    人對事業的追求,也可視作是人的一種媚俗。絕大多數的人,都是為了他人的目光而追求事業的,都是為了得到他人的尊重、羨慕或崇拜而追求事業的。對事業的追求,即是渴望在生活舞臺上扮演更重要的一些的角色;對事業的追求,即是追求在他人的眼光——這面哈哈鏡——裡面看到自己顯得高大偉岸。

    而米蘭昆德拉的認為,活著,就應該生活在真實中,應該忠實於自己的感受,而不應該愚蠢的把唯一的生命獻給所謂的事業,不應該讓生命受任何一項事業的束縛。至於理由是:生命只有一次,這唯一的一次生命應該珍惜,而珍惜的最佳方式便是順應生命自身的需求,實際上生命不被任何外在的事務所奴役。理由相同而結論則相反。

    托馬斯不追求事業,只追求生活在真實中。追求生活的真實是需要極大的勇氣的,意味著對媚俗的反抗,意味著一種拒絕、一種抗議,因而也便意味著放棄那些被世俗認為是最寶貴的東西——這當然需要非凡的勇氣。

    人們常視那種一心追求事業的人為有毅力有恆心的勇士。其實,在一心追求事業的人中,有些人也許恰恰是最軟弱最悲怯的。他們的軟弱和悲怯,表現在他們根本就沒有勇氣不追求事業,表現在他們根本就沒有勇氣反抗媚俗,表現在他們根本就沒有勇氣追求生活在真實中。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些人才是真正可憐的懦夫,是可憐的庸人。

    培根在《論贊美》中說過:“名譽恰似一條河流,能把輕的、空的東西浮起來,讓重的、實的東西沉下去。”對名聲的追求便意味著追求生活在虛空中,意味著追求一種輕飄的空幻的生活,而拋棄生活中真正沉實、厚重、有分量、有價值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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