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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言君聊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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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步步為營007
勞動法規定,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具體工作時間可根據生產需要,如需加班要與勞動者協商,按規定付與加班費。公司安排你雙休加班,週一至週五消耗年假,是可行的,意味用年假頂替了正常的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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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留註記憶
這個要和工廠領導協調好,加班應該有加班費。有的人生活壓力大為了生活多賺錢,就因多加班每個月增加收入,有的人生活無擔憂可不加班來扶好生活,這個也是根據個人生活條件或個人的身體扛得住而確定的。公司和工廠不能強迫所有員工加班,加班是員工有所自願的,現在勞動法普及每個人應會懂和利用,工廠強迫加班是違法行為,員工會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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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勞動爭議工傷律師
下面專業勞動律師為大家分析休息日加班,消耗年休假來放假的違法責任。
一、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根據勞動法的精神和原則,一般情況下週六週日應該安排員工休息,工作日上班,如果休息日上班,工作日休息成常態的話是違法法律精神的,否則法律沒有必要規定工作日、休息日、節假日了。特殊少數情況可以安排休息上班如不能補休的應該支付200%的加班費。也是就是週六週日加班的單位必須安排二天時間補,正常發放工資。如果不能按與休息日工作相等補休時間,就要支付200%的加班費。
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因此將工作日放年休假可以,但是要依法支付正常工資,單位不能安排員工年假的應該支付300%年休假工資。也就是年休假不得以任何不合法的理由減少而不支付加班費。
上面就是我對此問題的總結:1.常年休息日工作工作補休的除非特殊情況是不合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投訴處理。2.單位應該安排員工相應的年休假,不能安排的支付300%工資,不得以任何藉口違法法律規定,侵害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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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孫續勇
這個是公司跟據生產需要作出的調換,只要一個月的正常工時上滿後即算加班,至於調到哪一天休息,也無關緊要,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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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爸爸的橙寶Ava
很多公司週六周天都要上班,這很正常啊。特別是銷售行業、營銷行業,週末生意才好。平時生意差。 難道老闆是傻子,讓你週末休息?
違法行為?如果這也是違法行為,那社會經濟就不用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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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至於工作日和休息日的安排,由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確定,週六週日可以安排為工作日,週一至週五也可以安排為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