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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水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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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國標大槐樹
再審可以,但有理證據確鑿,能勝訴很難,我方合同糾紛再審,對方兩次私自不到庭,很明顯沒找好人、也沒找好關係呢!第三次開庭後,被告一句不是“新證據”,維持原判。黒就是黒,說一萬次也不可能變成白的,我始終相信法律是公證的,證據確鑿永遠是耐久的,正義是永遠絕對不會缺席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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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霧行者1
不可能,一般本院不受理,上級法院指令再審,才開始走程式,但基本上圍繞原判上的基調,除非拿岀證據,即使拿岀證據也就圍繞證據給你部份修正,要想透過再審否定全案比登天還難,要想透過再審來把其它關聯案件查請楚更難,筆者就是這樣透過七場倒查訴訟才徹底把案件查清楚,但再審已產生法律效力,筆者只有走更艱難的路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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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來福林666
再審就是讓你走程式,哪怕你的證據都符合民事訴訟法:再審申請第200條的所有規定,並且有理有據,立案後大部分法院都會裁定駁回再審申請,原因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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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陸堂堂主
看了一下,我認為到目前為止回答得正確的不多。我回答一下,供題主參考,如有不對之處還請各位答友指正。
題主沒說案件的具體情況,我們假設是普通民事案件,你向法院申請再審。首先糾正題主一個錯誤,沒有“再審起訴書”這種文書,確切來說是“再審申請書”。當然,名稱無所謂了,知道是什麼東西即可。
很多答友把“再審審查”和“再審審理”混為一談了,實際上這是兩個不同的程式。再審審查是在你提交再審申請書之後,法院對案件進行審查,審查是否符合再審的情形。如果符合,再審,進入再審審理程式。如果不符合,駁回再審申請。
因此,題主的問題答案就很明確了,你提交再審申請書後,一定會進入再審審查程式,因為這是審判監督程式的入口之一,就好比一個商場的入口,不管買不買東西,你得讓我進去。當然,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不是審判監督程式的唯一入口,這方面就不展開說了,有些跑題。
打個比方,疫情當前,你去逛商場,門口的工作人員要給你測溫,類似於再審審查。體溫正常,可以進去購物,類似於案件符合再審的情形,進入再審審理階段;體溫不正常,不讓你進入商場購物,類似於駁回再審申請。不同之處就是,多數人都能透過測溫進入商場,而只有少數案件能透過再審審查進入再審審理階段。
以上是我的回答,不對之處敬請各位答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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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卓瑪小小
大部分可以進入再審。但會裁定不予再審!其實司法可以改革,把再審與檢察院申訴合併,即終審複查,公開審理聽證。民事案件讓檢察院,律師,人民陪審員,媒體參與,使司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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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花禪316398587248
我們也在打一個官司。房產糾紛。只因為房產證是她的。土地使用證在我們一方。我們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她沒有盡撫養老人的義務(病歷,醫療費,喪葬火化,買公墓都是我們負擔的。收據也在我們手裡)。一,二審我們都敗訴了。現在仍然在走法律訴訟中。我們相信,法律(法院)一定會給我們公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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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順順順然
再審有一定的程式,需要符合《訴訟法》再審的有關條款,經稽核後,才決定立案或不予立案處理。
即使立案後,還需要進行「聽證」庭審,最後裁定支援或不支援。
一般情況下,如果原審沒有特別明顯的錯誤,或錯誤關係不大;是很難獲得支援的。即使你認為自已證據充分,理由充足,要獲得支援也是很難的。
相信再審申請人,肯定有自已一定的事實和理由,不然也不會堅持下去;但前途坎坷艱難,能否成功,就看能否碰到一個很好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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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審查容易。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只要符合法律條款就要立案,立案後審查是肯定要進行的,但是否再重新審理那就是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