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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名氣老律師陳維國

    救人時不會去想獎金和表彰,如果把錢擺在地上,把獎狀放在旁邊,讓人去救,有幾人會下去呢?我救過人,沒有人表彰我,因為,事成之後我走得比任人何都快。我心安理得,非常舒服。

  • 2 # 遊閒悠哉2

    在現今社會,我覺得見義勇為的行為要多多提倡和表彰,這不是金錢的問題,是對正能量的一種激勵和倡導,和諧社會,我們每一個人都要有一個幫助他人的行為,送人玫瑰,手留餘香,你幫我,我幫你,再大的災難也不算什麼,再苦的生活一笑而過,這就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因為我們是驕傲的華人,我們有祖國和同胞做靠山,見義勇為的勇士們,我為你們點贊。

  • 3 # 小城仁壽

    對這個事情我的看法是做好事就該被表揚,所謂低調做人,高調慈善,為什麼要高調慈善,我覺得只有讓善表達出來,使多數人看到身邊的正能量,讓更多的人看到正能量後心有感觸,只要一次高調的公益行動能讓一人在今後的生活中參與慈善,那麼就比單純的一次貧困援助要更有意義!

    我從2015年回到家鄉起就在當地發起組織了愛心協會,我們的做法是:一般根據各地的志願者發來的資訊先收集貧困物件然後選擇性的組織去慰問,對本身勤勞但因病等特殊原因致貧的物件會優先看望,去的時候志願者們會自願帶上禮物和現金,與慰問物件聊天再根據不同情況參與討論扶貧方法,當然單純的援助不能起到根本性的問題,更多的是我們大家共同想辦法指出扶貧道路與透過眾多志願者的資源看能否拉一把慰問物件,組織活動我們會鼓勵學生或志願者帶上小孩參加,讓他們實地感受貧困家庭的生活,讓他們體會到來之不易的生活,也培養他們助人為樂人的信念。活動結束都會有文字圖片發在愛心群讓更多的人知道。

    所以江都區表彰見義勇為的行為值得推薦與宣傳,讓正能量得到傳播…

  • 4 # 戲品聊齋

    第一,救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古往今來,有多少人為了救人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他們名垂千古,精神光照千秋。古代的司馬光砸缸、八十年代江蘇宿遷捨己救人的韓餘娟等等,他們已經成為大家學習的榜樣,成為一種精神動力,值得弘揚。

    第二,救人是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俗話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的確如此,我們每個人活著都是一條鮮活的生命,正是因為有這些生命的存在,才構成了一個龐大的社會,才組成了一個個小家庭。在這個大環境裡,每個人的生命自然應當得到別人的尊重和保護。你保護了別人,尊重了別人,別人自然也會保護你,尊重你,這就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第三,救人是無條件的,和名利沒有任何關係。現實生活中有那麼一些人,當別人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不是伸出援助之手,要麼冷眼旁觀,要麼躲得很遠,這說明這些人的思想觀念、道德水平都很低,應該受到譴責。

    從以上三點可以看出,江都的兩名男子救人獲得見義勇為基金會表彰就很正常了,也是弘揚美德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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