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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小小小小貨車

    許多6.8米貨車司機真的很鬱悶,因為他們發現:自己的用車雖然貨廂有6.8米,但拉的貨並不比4.2米廂貨多太多,再往上有9.6米,往下有小百噸王4.2米,這個6.8米確實有點受夾板氣。

    其實,關鍵問題就出在超載認定上,根據《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6.8米貨車屬於兩軸車,總重不能超過18噸,其自重在六七噸,能拉的貨在11噸左右,這個11噸實在是有點尷尬,因為許多4.2米藍牌輕卡也能輕鬆拉著8噸、10噸貨到處跑卻沒人查。

    因為4.2米廂貨屬於藍牌,在多地可以享受不限行的路權政策,加上c本就能開,進入門檻低,市場上對這種車型的需求非常旺盛,而且對這種車來說還有個重大利好,2019年開始,全國將有多地取消4.2米藍牌車的營運證和資格證,使用者將免去年審、辦證的時間和繼續教育費用。

    正是由於受到4.2米輕卡的擠壓,6.8米貨車的車主表示日子很難過,活都被別人搶走了,有的甚至表示收入還沒有三輪車多!

    大家搞清楚個問題:4.2米藍牌輕卡到底能拉多少不算超載?有的卡友認為二軸貨車不超過18噸就不算超載,但有交警出來迴應——二軸貨車車貨總重不能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大多數4.2米輕卡行駛證上標明的總質量都是4495kg,也就是4.495噸。

    這個就有點尷尬了。因為有的輕卡產品自身的自重就要三四噸,有的甚至要超過4.495噸(過載版車型自重較重),卡友就問了,“我的車沒拉貨就已經超載了,這可怎麼辦?”

    一般而言,4.2米廂式輕卡標準載重在1.49噸左右,規定超重不能超過20%,算一下貨物不能超過1.8噸,但現實情況呢?哪輛輕卡不是拉5噸以上,10噸的更是比比皆是,重汽豪沃當年的十噸王不但不怕觸及超載紅線,反而成為廠家鼓吹自己產品能拉的宣傳語,這是不是屬於市場的畸形呢?

    許多卡友的鬱悶確實鬱悶的有道理:我買的車是廠家生產的,上牌的是時候審驗機構也是通過了,現在又說我超載不讓上路,去哪說理去?

    但6.8米載貨使用者不這麼想,你一個拉兩三噸的輕卡卻拉10噸和中卡搶生意,不罰你罰誰?確實,近期,許多地區開始嚴查4.2米輕卡超載超限問題,嚴重者扣6分,扣車,卸貨,罰款2000元,輕者也要勒令分車轉運走才放行,這不是意味著4.2米輕卡的好日子就要到頭了?

    要治理超載問題,需要從源頭抓起:廠家壓根就不要生產能拉10噸的過載版輕卡,即便是廠家有這樣的車,上牌過程中是不是可以把好關?隨著4.2米輕卡營運證、資格證的取消,想必還會有大量人群湧入這一行業,運價將面臨又一次衝擊,而越來越多地區開始嚴查輕卡超載,4.2米輕卡使用者將何去何從呢?

    國家應重視這一問題,畢竟,4.2米輕卡使用者非常龐大,一旦大量人群失業,將不利於穩定,況且這其中有政策確實的因素在裡面,儘快完善法規,讓貨運從業者都有錢賺,有法可依,這才是健康的物流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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