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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587133395689

    溼陷性黃土地基處理的防水措施主要可分為以下四個方面:

       (1)消除地基黃土的溼陷性。常用的方法包括換土墊層法、擠密樁法、重錘夯實法、強夯法等。其中換土法包括灰土墊層和素土墊層,其優點是回填土的孔隙小,密實度大,壓縮變形小;缺點是處理深度較小,一般只能消除1~3米以內黃土的溼陷性。擠密樁法是指在地基土體中‘擠’入適量的吸水弱膨脹性材料,從而使得地基土體變得更加密實。其優點是可以處理任意厚度的溼陷性黃土,但考慮到可操作性和成本,一般處理深度為5~15米,缺點是擠密樁工藝比較複雜,且在地基土含水率小時需進行預浸水處理,綜合成本較高。重錘夯實法可以在1.5米左右的厚度內有效的清除黃土的溼陷性,降低壓縮性,並且可以形成一層弱透水層,有效的減少地表水向下入滲,應注意的是強夯應在適宜的含水量條件下進行,否則處理效果會大打折扣。強夯法和重錘夯實法的作用原理一樣,只是每次的擊實能更大,故擊實深度更深,常用於工程場地的整片處理,夯點佈置的合理對夯實效果影響較大。在地基處理時,可能同時應用以上的幾種處理方法,從而尋求更好的安全經濟效果。

       (2)建(購)築物穿過黃土層。把建(購)築物的荷載透過一定的中間結構直接傳遞在黃土下部的基岩或承載力較好的老土層上,從而使得建(購)築物不受中間溼陷性黃土不均勻沉降的影響,間接的消除了地基黃土的溼陷性。傳遞的荷載的中間結構一般為樁基,尤以灌注樁多見,工程中應用的樁基按照受力方式的不同分為兩類,一類為端承樁,另一類為摩擦樁,端承樁在樁長選擇時主要考慮黃土層的厚度,其長度必須與黃土層厚度相同,否則短了則樁端無法落在基岩上,長了則要鑿進基岩;而摩擦樁的長度相對比較靈活,可以結合樁身材料、斷面面積及形狀等選擇。

       (3)防止地表水滲入地基。該方法的核心就是做好建(購)築物基礎的隔水層,使得地表水無法滲入地基土體,從而使黃土不發生溼陷,常見的隔水材料包括油氈、灰土、各種PE和PVC膜材料等。由於防滲不可能做到完全制止入滲,加之防滲材料的老化,該方法的處理效果相對較差,一般不用於重大建設工程,如:橋樑,高層建築,各類形象工程等而在渠道,游泳池等對變形要求不高,荷載也較小的工程中應用廣泛。

       (4)多中處理方法的組合應用。上述各種處理方法各有優缺,在工程實踐往往把他們中的幾種處理方法同時應用到某一個工程專案上,以期取長補短,達到更好的治理效果。如先強夯再在上面做一層灰土層,或碎石層,就是強夯法和換土墊層法的組合;再如,對一些降雨量大,地下水位較高的地方先做換土墊層,然後在墊層上鋪設防水材料,便是換土墊層法和防滲法的組合;還有先在地基土體裡打入碎石擠密樁或灰土樁,然後再樁間土中擠入膠結劑和膨脹劑,形成複合地基等等。總之,視具體工程情況,將一種或幾種處理方法一起應用與同一工程的地基處理往往能夠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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