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殘聯是將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融為一體的殘疾人事業團體,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由縣政府領導同志聯絡,殘聯工作職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二)團結、教育殘疾人遵紀守法,改造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三)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絡,推動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四)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扶貧解困、文化、體育、科研、用品用具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五)研究、擬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和計劃,對相關業務進行指導與管理。
(六)對鄉鎮(街道)殘疾人聯合會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提出建議或意見,做好殘聯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七)承擔縣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指導鄉鎮(街道)殘疾人聯合會的工作,管理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
(九)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殘聯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殘聯機關設三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縣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秘書處)
負責殘疾人聯合會內外聯絡及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統計、會務、資訊、督辦、公產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縣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康復中心
組織和指導開展殘疾狀況、致殘原因和康復需求調查,掌握、協調殘疾人康復技術資源;擬定和實施殘疾人康復政策和工作規劃、計劃、指導和協調殘疾人康復機構的業務;組織開展殘疾人九項康復和各類殘疾人用品用具的開發、供應、服務工作;指導殘疾人康復行業協會的工作,開展學術交流,培訓康復人才;開展殘疾人專項統計,總結推廣殘疾人康復先進工作經驗;承擔縣殘疾人康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殘聯工作職責》。
(三)教育就業服務所
參與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劃,促進和開展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階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推廣盲文、手語;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劃;指導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和盲人按摩與盲人輔導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和殘疾人組織興辦福利企業;負責殘疾人勞動服務網路的建設與業務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扶貧解困工作;協助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
一、主要職責
殘聯是將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融為一體的殘疾人事業團體,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由縣政府領導同志聯絡,殘聯工作職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二)團結、教育殘疾人遵紀守法,改造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三)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絡,推動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四)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扶貧解困、文化、體育、科研、用品用具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五)研究、擬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和計劃,對相關業務進行指導與管理。
(六)對鄉鎮(街道)殘疾人聯合會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提出建議或意見,做好殘聯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七)承擔縣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指導鄉鎮(街道)殘疾人聯合會的工作,管理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
(九)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殘聯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殘聯機關設三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縣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秘書處)
負責殘疾人聯合會內外聯絡及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統計、會務、資訊、督辦、公產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縣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康復中心
組織和指導開展殘疾狀況、致殘原因和康復需求調查,掌握、協調殘疾人康復技術資源;擬定和實施殘疾人康復政策和工作規劃、計劃、指導和協調殘疾人康復機構的業務;組織開展殘疾人九項康復和各類殘疾人用品用具的開發、供應、服務工作;指導殘疾人康復行業協會的工作,開展學術交流,培訓康復人才;開展殘疾人專項統計,總結推廣殘疾人康復先進工作經驗;承擔縣殘疾人康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殘聯工作職責》。
(三)教育就業服務所
參與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劃,促進和開展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階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推廣盲文、手語;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劃;指導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和盲人按摩與盲人輔導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和殘疾人組織興辦福利企業;負責殘疾人勞動服務網路的建設與業務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扶貧解困工作;協助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