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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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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收穫人生後半場
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來讓你辭職,那麼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得到補償。
如果因為個人原因主動提出辭職,這種辭職是得不到補償的。
根據你的問題描述,你是不滿用人單位苛刻的考勤管理制度,主動提出辭職,這樣的辭職是得不到補償的,因為是你主動提出來的辭職。
用人單位相關的管理制度、規定、流程、標準等等,是每一個用人單位根據自身管理現狀自行制定的,有的管理制度比較嚴苛,有的比較寬鬆,各用人單位不一而足。
用人單位所制定的各種制度規定等,只要不明顯違法違紀,都是以最苛刻的條款來制定,所有制度規定基本都是站在維護用人單位自身角度來考量,很少為勞動者考慮,勞動者只能在公司的管理制度框架內服從和執行。
雖然辭職原因是由於用人單位嚴苛的管理制度所導致,但是還是由你主動提出,所以按規定是得不到補償的。這也是許多用人單位為規避員工辭職補償金而設定的套路。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這種情況當然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的,企業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最少能得到N倍標準賠償,在此,筆者建議你採取以下步驟操作:
1,依據勞動合同法(2012版)第四十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企業在公眾假日為勞動者享有有薪休假制度,如: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節日,如果不能安排休假的,應付勞動者三倍工資,勞動者連續在企業工作一年以上不滿十年的,年休假五天為有薪假,工作時間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有薪假,滿二十年不滿三十年的,可休假十五天,還有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主動解除合同,無須企業領導或行政部門批准,但一定要給企業一個書面通知書: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為防萬一,建議採用快遞方式(快遞面單上標明)郵寄給企業行政部,且留好底單證明;
2,知道了相關法律規定,那我們接下來就好操作了。先收集好相關證據,證明你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包括入廠時間,這些證據包括但不限於:工牌,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卡,社保回執等,還有企業如果有罰款行為,一定要保留好扣款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只要有效的證據,勞動者百分百獲得賠償;
3,安照慣例,勞動者先發出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後,跟企業協商賠償金事宜,及三倍工資,扣款工資,一定要求稍多一點,一般情況下,企業肯定不會支付的,這時,勞動者需要拿著手中的證據,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相關部門會跟進處理,一半的可能,會直接賠償到位,即按工齡一年賠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半年以內的按半個月工資計算,N倍計算賠付,如果沒有賠償到位,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其實很簡單,仔細填定一下事實經過和要求就行,有模板參考的,也有免費的律師作法律援助,為你支招。
所以一旦出現勞資糾紛,勞動者第一時間收集好相關證據,做到心中有底,為未來的勞動仲裁或訴訟,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