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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天蝸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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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43160127吳世金
所謂福利股份,是一個集團形式的企業,公司等單位,正規的是獲得了證券市場稽核上市的集團。一些沒有獲得上市的集團公司或者企業,也在搞股份制集資。
股份制企業或者股份制公司,都會採取一些措施,透過向員工發放福利的形式留在員工。
以員工的股份形式增大資本積累,增大員工股息紅利收入,是一舉兩得的事情!
所謂的福利股,有直接付錢的,按月扣錢的,或者是獎金的形式轉移入股的,花樣繁多。
所謂的福利股,就是不對外,只能是本企業或者公司員工中,按照員工來分配的股份!
關於企業或者公司對員工搞的福利股,利益和風險同在,現在的鄉鎮超市,酒店都在搞這種股份制經營。
根據題主的描述,所謂的“福利股份”只是個說辭而已,實際上是內部員工投資入股,同時由大股東承擔兜底責任。
1、公司要求員工投資如果究竟是不是福利?
開設新公司, 員工投資6000元/股(即6000元佔股1%),3萬塊佔5%,按照這個推算,新公司的註冊資本為60萬,所需投入的資金並不多,員工投資是否是一種福利還要兩說。
2、保底收益5%/年
3萬元投資,佔股5%,保底每股分紅300元,按照6000元/股計算,保底投資回報5%/年(比市場上一般的理財收益率要略高);
這裡有個問題需要確認,在被投資公司不盈利的情況下,保底的投資回報是由誰來支付?新公司的實控人?是否有簽署相應的協議?協議以什麼形式體現?
3、公司倒閉退還全部本金這個約定,同樣也需要確認。
如果公司員工投資後,作為新公司的股東,按照法律規定是應該享有股東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股東對公司的債務以其出資承擔有限責任,一旦公司倒閉,出資未必能夠收回。那麼,是透過什麼樣的機制來保障員工投資人的利益?是否是實控人簽署了擔保協議?還是實控人以借款的名義的來保證員工的本金?
4、作為投資人員工,不參與公司經營權,財務半年知會一次,並未享有一般股東的權利。
這個約定,說明員工即使是投資了,卻並沒有享受股東的權利。股東的參與經營管理權和監督權都沒有;
進一步推測,即使員工投資,新公司的股東名冊裡會不會有已投資員工的名字?
或許操作的方式是設立有限合夥,讓員工作為有限合夥人進來,公司實控人作為普通合夥人,這樣可以獨攬企業經營權。
總結,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既像是員工股權激勵,也像是內部集資入股。
股權激勵有幾種不同的操作模式,授予的股份也不完全是免費授予;
至於,如果內部集資入股,本金保證,保底5%/年的收益率,比較一般,具體就看你們自己的選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