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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留香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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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天12133
謝謝邀請!又是彩禮惹的禍!我覺得這個問題要問你自己,你有多愛你的未婚夫?懷孕不是個喜事嗎?為何要減彩禮?是你要的彩禮太不靠譜?如果太不靠譜就減點,男方家裡也會感覺壓力小,如果正常彩禮,男方家又賠禮道歉了,你應該回家跟父母商量,能不能結婚?因為婚姻是兩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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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純鈞LHGR
不可原諒。
如果說,女方之前淮的不是男方的孩子也就罷了,懷了男方的孩子,男方竟然還不疼愛媳婦,甚至做出這麼不尊重女方的舉動,若是我,婚都不想結了,太傷心,而且婚後很容易不幸福。
誰開發,誰治理;誰汙染,誰保護。這點擔當都沒有?搞出人命來了,不僅沒有擔當,竟然還藉此訛詐兒媳,這是人乾的事?
說實話,打胎就打胎,豁出去了,長痛不如短痛,以後肯定可以遇到真正愛你的人。
至於男方這家人家,這就不是個人家,嫁過去恐怕也沒幸福可言,連傷害自己人這種事都做得出,還有掃描做不出?
男方的父母,動了這個念頭,就已經不配當長輩了。
更可惡是那個男的,這也是個人?就算求原諒,你也不能原諒他。有些事造成的傷害是巨大的,隱患也是巨大的,他太絕情,甚至還沒有自己的主張,這種人嫁不得。
你嫁給一個不是人的人,將來哪有好日子過?趁早遠離他們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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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碧水藍天BL
這樣的父母真讓人無語。知道媳婦懷了孕就想撿便宜,覺得女方懷孕給不給彩禮都得結婚。當知道女方要打掉孩子時,又來求複合。這種自私自利的家庭能不能嫁真值得女孩考量清楚了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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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泉水松木
我若是男方家長,簡直高興得要命,雙喜臨門,不但彩禮照給(有什麼擔心的?孫子就是保險),而且連小孫子的錢一併給了,豈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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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十歲的年輕人
我兒媳婦就是未婚先孕,當時兒子告訴我們的時候,我和老婆高興死了,主動去親家那去商量二個孩子結婚的事,並拿了十萬的彩禮去,商量的結果是,親家一分彩禮都沒要,只有一個條件,把婚禮辦的隆重些,我們一口答應,我幹工程三十多年,不是等著這一天嗎?
回去以後,爭求兒子和兒媳婦的意見,花了二十多萬給他們買了輛他們喜歡的車,還有他們所喜歡的各種全屋定製傢俱物品家電等,床上用品等一切結婚用品,房子是兒子大學畢業那一年買的,一百五十平米,裝修風格都是按照他們的設計來裝修的。婚禮的風格場景飯店等等,都是徵求了兒媳婦的意見,我們才拍板定案的。
一切準備好了以後,春節前舉行了婚禮,兒媳婦陪嫁三十萬,近七個月以後給我們生下了個寶貝乖孫子,兒媳婦滿月以後,老婆和我商量給兒媳婦買了輛她喜歡的車近二十萬。
那些把兒媳婦未婚先孕說事的家庭,他們從沒有把女孩當成家庭一員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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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個“孕”子惹的禍!女方“罪”有應得;若看重彩禮,錢沒拿到手就決不相“愛”!男方若經濟狀況差起初就不要答應彩禮數,既然答應了就不要反悔,如今既打了一家人的臉又糟踐了自己的“愛”!願這愛的天空早些雲銷雨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