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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奮一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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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重情深
界首市一女子騎車撞倒環衛工人後,其首先不是想到的是搶救傷者,而是回頭先撿拾自己的東西,後來才檢視對方的傷情。見對方傷勢過重,該女子又趁人不備,偷偷地溜走了。
這種行為真是太可惡了!
肇事逃逸,交通事故全責是少不了的了。如果被撞倒的環衛工人傷情過重,那麼該女子還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第一,環衛工人是很辛苦的,在馬路上打掃衛生也是很危險的。可以說是環衛工人是弱勢群體,對他們應當給予特殊照顧和保護。
第二,女子騎車撞人發生交通事故,這也可能是一種意外。但是,無論什麼情況發生交通事故,都應當先救助傷者後報警處理。
本案中,該女子錯就錯在她不該丟下傷者不管,更不該為了怕擔責任而偷偷逃跑。
第三,希望好心人見了這起事故後,能夠及時報警,並將傷者送往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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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陳武鵬律師
這名女子不但違反交規帶孩子行車,還沒有盡到安全文明駕駛義務將辛勤工作的環衛工人撞倒,已經裝下彌天大禍。更為甚者,自己撞傷環衛工人後,非但沒有主動彌補過錯,反而還趁著混亂直接溜走,把傷勢嚴重的環衛工人留在原地,孤苦伶仃地承受痛苦。不得不說,該名女子真的算是道德淪喪,應當接受法律的嚴厲制裁。
近日,在安徽省阜陽市中原路與前進街交叉,一女子載著女童駕駛電動車,當街將一名環衛工人撞倒!由於車速較快,巨大的衝擊力將環衛工人撞出老遠,事故發生後,與其同行的一名男性,先行騎車帶著女童離開現場,肇事女子先是上前檢視環衛工人傷勢,隨後若無其事地起身騎車離開現場。目前,當地公安局交管大隊事故中隊向社會徵集肇事者線索,同時望肇事駕駛人積極主動投案。
顯然,該名女子擅自載娃騎電瓶車,並且沒有盡到安全文明駕駛的基本義務,已經違反了交通規則,撞上一名環衛工人致其受傷的交通事故。事後,該名女子為了逃避法律責任,竟然偷偷逃離現場,顯然構成肇事逃逸,完全屬於發生交通事故後情節惡劣,已經滿足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了。
《最高院關於交通肇事案件的解釋》第二條第二款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因此,對於這種喪盡天良的可惡女子,應當讓她接受法律制裁,判她交通肇事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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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安徽阜陽市界首,在中原路與前進街交叉口處,一女子(載有一名女童)駕駛兩輪電動車撞倒一名環衛工人,同行的一名男子先行騎車,帶著女童離開現場。女子下車檢視環衛工人傷勢後,直接騎車離開現場。目前,界首市公安局交管大隊事故中隊現面向社會徵集線索,同時望肇事駕駛人積極主動到界首市公安局交管大隊投案,爭取得到寬大處理。良心上被吃了嗎?你應該受到良心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