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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閨密最近二婚了,認識男方三個月就領證,閨密是鄉鎮事業編,男方是一名普通的派出所民警,從這方面來說也算般配。閨密頭婚是因為家庭暴力被迫離婚,離後前夫也不讓她探望小孩,現任丈夫的前妻據說是出軌了,離婚後孩子跟了他前妻。我的閨密看來是真想維持好這段婚姻,雖然結婚倉促,但已經開始規劃婚後生活,除了再生個共同的孩子外,還要共同買幢大點的房子。問題出現了,在給男方做徵信評估時,才發現這個男人婚前在外面刷爆信用卡,以及各種貸款欠了幾十萬的債,貸款買房根本無從談起。我閨密告訴我,這個男人婚前是告訴她過外面欠了錢,但沒想欠了這麼多。雖然她並不十分愛這個男人,但既然走進婚姻了,就應該共患難,她打算賣掉老家的房子替男方還債。她的心情我是理解的,雖然婚姻需要雙方坦誠相待,但給我的感覺這個事還是有些不靠譜,請問該怎麼給她提建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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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邊河靜靜流1

    第一次婚姻失敗,就應該吸取教訓,穩重思考,好好處理第二次婚姻。但你的閨蜜思路有很嚴重錯誤,行為也比較衝動幼稚!

    1.輕易信任,衝動幼稚。

    對方是徵信記錄不良、刷爆信用卡、欠款幾十萬的普通警察,二婚男人。沒了解清楚情況下,你閨蜜三個月就再婚,還領證!太缺乏冷靜理性。

    2.拱手讓利,增加自己負擔和風險。

    更讓人驚訝的是,並不很愛這個男人,閨蜜卻為了真誠與對方過下去,竟然打算賣掉自己老家房子幫對方還債,然後以共同財產名義買個大點的房子!甚至還打算與這個不爭氣的人共同再生一個孩子!

    如果哪天男人又管不住自己負債累累,女人深陷其中!前妻已經受傷離開,還被汙衊為出軌,你閨蜜該清醒點!前妻的今天,就是閨蜜的明天!

    解決思路:

    為何不離開這個信用不良,負債累累,詆譭前妻,隱瞞重大實情的男人?

    為何不自己賣掉老家房子,以自己名義買個房子,成為年輕、有房、不帶孩的單身女人,還愁找不到更好的男人嗎?至少不要找沒信用且負債累累、約束不住自己的二婚男人!

  • 2 # 429方寸世界

    一個正常上班的警察,收入足以滿足日常開銷,他竟然刷信用卡透明幾十萬元,欠了那麼多外債,他一定有不正常消費活動。如果我是他現任妻子,讓他說清楚鉅額外債是如何欠的。如果他不說出欠債真實原因,我一定不會考慮替他償還婚前債務,也不會承擔他婚後自己欠債。有這樣的丈夫,就是女人的悲劇,趁早趕緊離婚。

  • 3 # 綜合補給艦

    二婚女人該如何管理財產?

    按正常婚姻關係可以共同創富,可以攜手建造屬他們的安樂窩——避風港,已經再婚的男女按正常邏理應該同甘共苦渡難關,可當今社會中的男女對個人財產觀念有的很重,在參與婚姻時在婚前既做了個人財產公證,這種財產與婚姻兩軌行事方法也很好,下面一起看一下問題君的描述:在描述中可以看出此閨密對待此段婚姻的態度是端正真心的,但此閨密的現任丈在婚前考驗瞭解的深度還不夠細緻,導制婚後鉅額債務成為婚後生活的障礙以及心裡顧慮,婚姻已經形成且閨密已打算把老房子賣了替現任丈夫還債,作為朋友的問題君感覺此事不靠譜,想為閨蜜留點後路,我認為有問題君這樣的朋友是幸運的,你可以建議閨密做個人財產公證,並以個人財產的名義購置房屋,希望對問題君及你的閨密有幫助。

  • 4 # 一點星空

    你閨蜜有你,真的是幸運。有句話說的好,當局者迷。你說,她第一次離婚是因為家暴,被迫離婚。現在,第二次婚姻,僅用三個月的時間,與一個有過婚姻的男人締結完成。後果是幾十萬的婚前外債,閨蜜居然不知情,更讓人不解的是,她儘管不是那麼愛他,卻還要打算變賣房產為他還債。她的理由是婚姻裡要共患難?我真的很不解。

    在我看來,婚姻裡,有四點是最不能容忍,家暴,背叛,欺騙,不愛。你閨蜜的婚姻具備兩點,欺騙與不愛。可以說她的婚姻,是沒有質量的,只是一具軀殼而已。所以,她所有的付出,應該是一種錯誤,但是,她願意為這段欺騙的婚姻買單。

    哎,我想說,你閨蜜真是一個傻得可愛的女人。而我們只是旁觀者。祝福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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