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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米陽光113127496

    看你這樣簡單的描述,卻大致猜到,並不是因為孩子有問題要打掉孩子,而是你老公並不想為這個生命負責,想把這個包袱去掉!假如是因為不想負責而打掉孩子的話,你們以後都可能或者說女方懷不上了,因為打胎是要遭報應的,就乾脆懲罰你們,讓你們日後想要也要不上。而這樣的例子相信大家都見過。所以不要因為老公想要就要,不想要就打掉,一個是傷身體,一個是打胎真的要遭報應的,會折壽,會損福報,因為那是一條生命,怎麼忍心傷害?而且打胎就是在殺人,而且殺的是親生骨肉……假如你爸當初隨便一個理由不要你了,叫你媽把你打掉,你會怎麼樣?還有你的現在麼?所以不要隨意墮胎,因為墮胎後,胎兒就成為了可憐的嬰靈,一旦成為嬰靈,就面臨寒冷,飢餓,痛苦……因為是非正常死亡,是不可以去投胎的,要待陽壽盡時才可以!而這個過程無比煎熬,痛苦,他她們想不通父母為什麼要拋棄他她們,所以嬰靈心中就產生了怨氣、嗔恨!她/他們開始報復父母,讓他們也不好過,處處不順,各種倒黴事,所以男女墮胎後基本都會分手,就算不分手,也會整日爭吵不停,而且還會生各種病,就算看醫生也怎麼看不好,反覆折磨著!而嬰靈一生的糧食就是親生母親的元氣,所以墮胎後,女性就會元氣衰弱,元神錯亂,然後慢慢抑鬱,精神整日不安寧,恍恍惚惚,痛苦無比,受不了的人就會自殺!而嬰靈還會製造各種意外來索取父母性命,為他們的殺生付出代價,還會禍害同輩兄妹的性命……所以不要隨意墮胎,還望三思!而不管你信不信嬰靈都是真實存在的!現在隨意墮胎的女性太多太多了,而不管是誰,都要付出相應的代價!不要老是找各種各樣的理由養不起什麼的,而去殺害一個鮮活的生命……

  • 2 # 散步秋天

    老公讓你把孩子打掉,你應該全力維護孩子的生存權力。

    一、任何人都有生存的權力。

    每個人都有生存的全力,未出生的孩子,一樣具有這樣的權力,只是他們還沒有能力,捍衛自己的這種權力,這時就需要他的監護人,行使他的監護權。即便沒有出生,你就是他唯一的監護人,你有責任和義務,保護他的生命安全。

    二、人性的始然。

    人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是善良,決不能做違背天理的事情,就更不要說去扼殺,一個還未有出生的小生命。

    三、母性的使然。

    人世間母性的偉大,就是孕育出了生命。母愛更是親情中的摯愛,對自己的孩子更是萬分呵護。雖然他還沒有出生,在你的腹中孕育:但你已經是他的母親了,母愛已經在你身上啟用,你應該行使母親的使命。

    四、孩子是無辜的。

    不管孩子有幾個月,從卵子受精後開始,他就是一個生命,即然是生命,就有生存的權力,要扼殺他,對他失去了公平,他是無辜的。不想要他就扼殺他,對一個沒有出生的、毫無反抗之力的生命,太不公平了。

    五、要負有擔當與責任。

    做人就得有擔當,就得有責任心,不能半途而廢。孩子已經有了生命,就應該對他負起擔當,負起責任。不能想要時就孕育他,不想要時就扼殺他,這樣做對不起天地良心。

    所以說,你應該全力維護孩子生存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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