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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6038021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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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馮桂清8247480773239
我覺著沒什麼啦,雙方獲得自由了,見了也沒什麼,就是不動心了,你是你,我是我,走自己的路,你的好壞從今以後與我沒有關係啦,好字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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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結紅
離婚後雙方不來往,這要根據情況,如果有小孩呢怎麼辦,他(她)們需要關愛需要哺養教育,這是共同責任,我認夫妻由於性格或情感,目標不合好合好散,但責任要共擔必須有聯絡有交流,如果是真君子做責任朋友是應具備的,做位良心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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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君君234197329
離婚後要看當事人的態度,有孩子的再有來往也很正常。離婚時不是很難堪的為了孩子見面還可以接受,如果離婚時你死我活的,即使為了孩子也不想見,更不要說做朋友了。最好都不要再做朋友,對雙方都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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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遼東灣熱雪
古人離婚叫和離,和離書尾端總會說一句“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就是說從此彼此的喜怒哀樂已經沒有關係,各走各的路,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假如兩個人分別成了家,真的沒必要見面,徒增煩惱,也惹得身邊人猜疑。但是有孩子的情況下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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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96009607490
我是被家暴離婚的,孩子歸我,從小自己帶,自己培養,也沒要過一分錢的撫養費,還給孩子她爹一部分錢,買斷他的探視權。雖然生活清苦一點,但孩子在沒有吵架沒有糾紛的環境裡,平平靜靜,平平安安的長大,傷害少了,孩子也快樂了,性格也變好了。很是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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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夕陽西下
我贊同,既然離婚了,怎麼可能還能當朋友?好多夫妻都因性格不和吵打而導致離婚的,相互不恨對方就已經很不錯的了。況且各自還要成立新的家庭,如果還和前妻(夫)藕斷絲連,很容易產生誤會。至於孩子,那雙方也只能以孩子父母的身份相互勾通一下,不可以當朋友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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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拾玖阿哥19
這個句話可以說認同, 也可以說不認同。要分三種情況:
一種是不但雙方傷害太深,而有一方的人品為人也較差,如好吃懶做、爛賭不悔改、家暴嚴重、為人歹毒、不愛對方、沒有絲毫家庭責任心的,這類結婚物件離了最好不要做朋友,也不要相見,因為這不樣的人值得你再交往;
第二種是因為性格不合,或因一些事令對方無法容忍而離婚,而這個離婚原因是可以諒解的,或可挽回的婚姻。這種情況雖然離婚,但還是可以做朋友的,畢景有緣在一起。常言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只要把握個度,不要過分親密就好。尤其是再婚的,如還跟前任有親密關係,那就對對方不公平,如讓對方知道 ,也容易產生矛盾,影響家庭和諧,甚至離婚;
第三種是雙方離婚後有小孩的。如有小孩,則涉及到撫養和教育問題,雙方不可能不見面。不管怎麼樣,小孩都是無辜的,要給他健康快樂的成長環境,做父母的要盡到父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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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喜歡文學熱愛生活
相親相愛一家人,沒有怨恨誰要離婚,做朋友還有意義嗎?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天下少了誰,Sunny一樣明媚天還是那樣高,水還是那樣深,和你做朋友還怕傷了神,沒有你這樣的人,生活精彩有上進,捷大歡喜,雙喜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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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離了婚怎麼可以繼續做朋友,對今後新組建的家庭造成傷害,離婚是萬不得已的事,講句不好聽的話是仇人,一輩子不要再相見,過好自己今後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