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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設計師助理,上司安排工作,我根據她的要求完成,完成後上司簽字稽核通過再交給她的領導。今天,幾天前的一個設計出了小問題。當然,我自己粗心是一部分原因。難道上司自己沒檢查出來錯誤,就完全沒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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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小眼大觀

    在職場上,這種責任本來就很難界定。

    如果從職場的規則來說,你的事情做得有紕漏、疏忽或錯誤,上司批評或責罵你,這是應該的,畢竟你的事情就是沒做好。當然,好的上司不會只是簡單的遷怒或責備,即使是嚴厲的批評,發心也應該是為了指正你,幫你改進工作,讓你有進步。但在領導面前,TA會主動承擔責任。但你的上司如果只是簡單地把責任歸咎於你,你也不應該越級去向TA的領導“伸冤”,因為你本來就是要先對直屬領導負責,而且確實有錯誤。

    如果非要分清個責任的話,我覺得你和上司各有50%的責任。

    這個其實也比較好理解,從事情的本質來說,從工作的職責和崗位作用來說,助理有助理要做的事情和職責,完成上司交給的工作或佈置的任務,這本就是職責所在,沒做好當然就有責任。但上司也有上司的作用和職責,上司的職責就是發現下屬的問題或不足,然後加以糾正和完善。不然還要上司簽字幹嘛?所以客觀地分析,我認為你和上司各有50%的責任。

    個人觀點,望能給到幫助!

  • 2 # 北京老付

    我認為你的上司應該負完全責任。

    何為助理?就是幫助某人做某事的人。這件事的設計、把關都由上司負責,助理只是按照上司的要求去執行落實而已,最關鍵的是:上司稽核通過了。

    我不瞭解你的專業,打個普通的比方吧:

    一個大型宴會,一個主廚大師傅,一個助理。這場宴會吃什麼,幾涼幾熱,幾葷幾素,具體標準都是大師傅負責,當然他拿的酬金也最多。

    你是個助理,大師傅讓你刻個蘿蔔花,圖案是他設計的。你很認真地刻,但是有個小疏忽,鳳凰忘了刻上眼睛。完成後你交給大師傅審查,他也沒看出來,擺上去了。結果東家看出來了,很不高興。誰的責任呢?當然是大師傅的責任,因為他負責審查,他應該看出來而沒有看出來,絕對是他的責任。東家如果要罰,肯定是罰大師傅,而不能罰你。

    當然了,大師傅被罰之後遷怒與你,你也得受著,你畢竟也有疏忽啊。但是,就這件事而言,主要責任是他把關不嚴,次要責任才是你的疏忽。

    我原來在銀行工作,記賬員記賬,業務主管複核,如果出了問題,首先是複核的責任,如果把責任全推給記賬員,還要你複核員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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