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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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俞17782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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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諮詢者986
看物品的價值吧,超過2000元可以要回來,低於這個價的就沒必要要了,可以留個念想。當然也分主動分手和被動分手,主動是雙方其中一個想分開,被動分手是因為雙方家庭原因導致的,這個就只能少退回或不退了。物品可以讓自己看見物品而想念對方。不過時間過幾年以後估計大家心態都變淡了,因為影響自己的原因太多了,老人孩子事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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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簡語流年
和女朋友分手了,戀愛時送的財產要退回去嗎?你問的退回去是女朋友送你的財產吧!退不退回去,這要看什麼情況了。
第一,金額大,房子或者車子之類的大額財產,建議退回去。
雖然戀愛一場,但畢竟分手了,大額財產留著,自己的心理總會有負擔,要不你也不會問這樣的問題了,圖個心安吧!也別讓女朋友看輕自己。
第二,金額不大,就是些男女戀愛時的禮物之類的,畢竟是場緣分,就留著做個紀念吧!這樣的禮物退回去,反而顯得小氣了。
第三,感情上,不願留下這段感情的痕跡,想早點從失敗的情感中走出來,這些財產會讓你感到不安,讓你想到些不愉快的事情,這樣還是退回去吧!畢竟心情好才是好。
第四,戀愛期間,也送給女朋友相應的財產禮物,如果這些財產沒有給你造成困擾,也可以不用退回去。
人都沒了,還在乎那點財物,你這不是因小失大嗎?男子漢大丈夫一諾千金,送出去的東西,怎好意思要回來呢?算了吧,也給雙方留下一個美好的念想,不要把仇恨擴大化了,那樣的話會很累的,你想想看,為了那點財物,雙方再撕破一次臉,好意思嗎?錢財乃身外之物,不要把它看得那麼重了,戀愛不成,反目成仇,那又何必呢?再大的仇恨,再多痛苦都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的淡忘而消失的,時間長了都將成為一種美好的回憶。
沒有一個人敢保證,談一次戀愛就會百份百的成功的,戀愛不成,就要分手,這也是常態。不要因為分手,再把自己搞得傷痕累累,萬劫不復的,那樣太不划算了,好合好散,給愛放生,那也是一種心靈的美德,把兩個已經不愛的人硬擲綁在一起,那不等於要同歸於盡了嗎?這種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招數不划算。最好的辦法就是,當作上了一次學校,你交了學費了,你再想想看,上學的時候你書沒念好,老師還能退你學會費嗎?不能吧。
戀愛是一種很美好的東西,那是每一個年輕人都非常向往和期待的革命聖地,不要把這塊乾淨的土地,搞得烏煙瘴氣的,那樣會遭人痛恨的。在這塊革命的聖地中,你要保持自己的光輝形象,人生難免都有溝溝坎坎的,鼓足勇氣跨過去了,前面又是一片豔陽天。老是糾結於過去,你就沒有辦法得到重生。孰輕孰重,難道你心裡就沒有一本帳本嗎?
年輕人朝氣蓬勃,就像那八九點鐘的太陽,希望都寄託在你們的身上了,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感情的事情永遠都沒有對錯的,只有合適和不合適的兩種選擇。也不要跟感情講道理,也就是說不要跟自己愛過的人講道理,永遠都講不通的,根本就沒有道理可講,只有在不斷的妥協中,你的愛情故事才有永生的機會。否則,你就只有死路一條了。愛情是一個永恆的話題,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可是再難念你也要念,想清楚明白了,你就會輕鬆快樂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