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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莫說三農

    在農村一戶可以擁有兩處宅基地嗎,其實法律上的規定宅基地一直都是屬於一戶一宅的,其實簡單的理解就是戶主只能有一處宅基地,但是要是擁有兩處宅基地也是可以的,只是在登記的時候不可以在寫戶主的名字,要登記他兒子的名字,就是我農村所說的分家,不過分家就是把戶口本也要分開,戶口本分開自然就是兩戶了,所以有兩處宅基地也是比較正常的。

    對於有兩處宅基地的農民來說,分戶就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因為這樣不管是經營權還是所有權都不會在起爭執,而且也不會違反法律,在農村的家庭一般都是好幾個兄弟,而且每個人在成家之後都是可以自己擁有一個戶口本的,所有也是可以擁有很多處宅基地,就算宅基地有多處也不用特別的擔心。

    不過根據法律一戶是隻能有一處宅子的,而且宅基地的面積是不能超過直轄市規定的面積的,如果是堅持一戶多宅的話那麼就是需要繳稅的了,而且可能還會被強制性的收回,所有想要一戶多宅的唯一的辦法就是分戶,只有這樣才不會有什麼糾紛。

  • 2 # 老曾173996836

    這個問題應該有明確的答案,不能擁有雨處宅基地。中國宜居地方都是人多地少,宅基地一般都佔用好地。另一方面多處宅基地是浪費,古話說良田萬頃日食一斗,大廈千間夜眠八尺。把肥田沃土都變成房屋,如果外國不供應根食了,紅磚混凝土又不能吃,豈不很危險。這是正解。

    正的好解,但現實往往令人嘆息。在農村稍微有點能力的都有二處甚至多處宅基地。乘新農村建設東風,應該是藉口新農村建設,馬路邊上有地的都建了房子,有的地段公路都被迫改道三四次。還有就是城邊村或有望成為城邊村,都想拆遷發大財,八仙過海,瘋狂建房,都有兩處或多處宅基地。而國土資源部門為盤活資源,二處三處都能給於透過。或者就根本沒有幾處宅基地的規定。曾經的標語但留方寸地,給予子孫耕。也只成了記憶。

  • 3 # 正偉之聲

    按照現在的規定是不可以的,即使現在手裡有多套房子,也無法過戶到一個人名下。可以一戶多宅的只有以下兩種情況

    1.歷史遺留問題,現規定以前的一戶多宅問題。

    2.屬於繼承的一戶多宅。

  • 4 # 一號法律資訊

    《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同時還規定,“農村村民買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這樣規定,主要是因為宅基地是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只有該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可以依法佔有、使用,在宅基地上建築房屋及其附屬物,這種使用權具有福利的性質,同時也為了地盡其用,保障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居住條件。

    附:《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批】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稽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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