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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那些在工作時間盡職盡責,主動完成各類本質職位,但是下班後拒絕做一切與工作相關內容的事的人,拒絕加班,拒絕領導佈置的額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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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周易科普

    如果你是僱主,那麼必然會傾向於最大化析出員工的剩餘價值;如果你是員工,那麼分清楚生活與工作,在公言公,完成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之外,拒絕額外的時間成本付出,照顧家庭,撫育孩子,保持身體健康,不至於過勞死,英年早逝從而過度擠佔公共醫療資源,可持續地為社會發展做出貢獻,為社會培育身心健康的下一代。站在整個社會發展的系統角度,分清工作和生活,量力而行地持續投入,符合人性的發展規律,看似也是天經地義。

    只是說,身份不同,看問題的角度也不同。

    但是,這個問題的弔詭之處其實在於受僱者的意願問題。這其中有工作性質和個人價值觀念的微妙差別,有可能影響到作為員工一方的現實抉擇和心理感受。

    1.如果你是事業單位人員,那麼考慮到晉升空間,很有可能你會選擇服從,甚至於主動請纓,自我剝奪剩餘價值,與此同時換來的領導賞識,高升機遇就是你多付出工作時間成本的回報。當然,如果你憚為人用,不惜自毀,決議要在一個位置做冷板凳,或是搞些副業補貼主業,那又是另說。

    2.如果你受僱於企業主,那麼抱歉,問題可能更簡白化和殘忍化了。無論是阿里巴巴還是華為這樣的大企業,無論是996還是更為變態高壓的工作方式,無論你是僱主還是僱員,只需遵循市場的邏輯即可。僱主發出或明或暗加班邀約,對方接受,那麼僱傭合約可以繼續成立;不接收,那麼走人,另請高明,總有下一波韭菜亟待於被收割。無論是家族企業還是非家族企業,理想來說,都應遵循這樣的邏輯。如此,職場人際間的深淵與溝通成本,或可再小一些。

    綜上,工作與生活是否分開,還是由個人價值觀做主導。僱主自然有其一廂情願的願景。但作為僱員的你,要怎麼選,這關係到你對生活重心的分配。更看重自己的社會角色還是家庭角色?我相信,這不僅有性別的分歧,更重要的,還在於人的價值觀。

  • 2 # 鑫瑞智業

    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不能為了加班而加班。員工的積極性來自於對工作和生活的熱愛,不能一刀切,會生活的人才會工作,跟一個會生活的人做同事是件幸福的事情。他可以將工作安排得有條理,保質保量地完成每一件工作;下班後有自己獨立的生活,可以是自我充電,可以是學習興趣愛好。

    如果一個人的生活裡只有沒日沒夜拼命的加班和工作的話,他就會變得非常的勞累,而且體會不到生活應該有的快樂。在平日中的不僅要學會調節和區分工作和生活,好好的享受生活也是很重要的。工作是一個人得到更好未來的重要保證,生活就包括了很多的方面,有社交那一方面,也有家庭朋友和親人在一起的時候學會好好的調節和區分生活與工作兩方面不同的重心,能夠讓你的人生變得更加多彩。

    領匯出於公司利益的考慮希望員工加班,並不為過,但領導考慮工作的同時,也在佔用員工的休息時間,只有員工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才是雙贏局面,加班文化並不值得提倡,工作量太多,那就是人員配備少的問題。

    加班,必須是在工作量突增,需要儘快完成的情況下,偶爾出現的工作方式,而不應該是上班的常態。有效率的工作,才應該是值得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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