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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老媽子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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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少軍lishaojun
應該給機長機動處理權;
機長的主觀願望和發生的客觀結果相一致,說明機長判斷無誤,行為正當,結果正確;
決斷與實際不相符合,要看程度如何,做出科學合理、準確的相應處理;
給予的機動權應是明確的、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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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放映員西澤
“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自古以來行軍打仗都是這樣的,空情時刻都在變化,空中管制人員又不能第一時間瞭解實情,而是靠轉述,經過層層轉述審批,每個人理解不一樣,很大程度上會造成誤事或錯誤命令的執行,往往悲劇就是這樣發聲的。
就好比汽車上開車的的司機,無論是副駕還是乘客,汽車上只要是司機發話,其他人都是配合工作的人。
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的事件已屢屢發生,難道在有人搶奪方向盤的時候還有時間向上級彙報,等通知嗎?來不及!!!時間來不及,一瞬間的事,不會給你更多時間考慮的。
在飛機上也是一樣的,相對於機長來說,飛機上的所有人,都是機長的延伸,無論副駕駛,乘務還是乘客,這個代價就是機長對整個飛行執行負責。
如果把機長的權力分散出去,那麼責任必然分散,當涉及到影響飛行安全的事情發生時,沒有絕對統一的命令,勢必會出現混亂,造成的後果不堪設想。
因此,必須有一個人擁有絕對的權力,這個人就是經驗最豐富的機長。
換個角度說,其實,在航空領域,相比於行業內發生的不安全事件,公眾聽到的不安全事件簡直九牛一毛。而相比於全球的正常航班,不安全航班更是九牛一毛。在這麼多安全航班中,百分之百的原因,是因為機組履行了正確的標準飛行程式,而正確的標準飛行程式,都是基於機長的絕對權力而建立的。
因此不能單憑一件事這樣的個例來否定一套成熟的執行機制,如果想做的更好,最好的辦法就是加強監管,再教育培訓,強化個人職業素養,提升團隊整體水平,避免今後這樣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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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磊子飄飄
飛機飛行時一般不會出現特殊情況,自動駕駛,順利航行。一旦出現特殊情況,機長必須透過自身的駕駛技術,以及飛行經驗當機立斷的對危險進行分析,並採用最有效的方式解決危機。
試問,如果在飛行途中飛機一旦出現故障,機長沒有權利對許可權範圍以外的飛機故障區域或部件進行調整,沒有權利對機組人員或乘客進行約束,那豈不是將危險係數進一步增大了嗎。所以,我認為不應該對機長的權利進行收回。前段時間發生的飛機照相事件,主要是因為該機長本身對於飛行安全的認識不足,太過兒戲,視飛行規章制度如無物,放鬆了對飛行安全的警惕意識,組織紀律渙散,但這隻代表其個人,並不能說明我們各個航空公司的機長都是如此,我們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以偏概全。所以,我認為真正應該加強的是對機組人員的培訓。要更加完善機上飛行制度的要求,每個機組人員都要時刻牢記,認真履行,事關生命,責任重大。招收素質過硬的機組人員,加強機組人員的崗位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這樣才能真正杜絕桂林航空違規機長的事件再次發生,而收回機長權利則是治標不治本的粗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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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長無論在空中交通的知識 還是能力都比常人強 在關鍵時刻 機長可以用這些權利維護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 但也不排除濫用職權 到底該不該逐步回收 我覺得回收一部分是有必要的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