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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大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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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叫我苗優秀
商朝的是相,而並非丞相。丞相制度是字秦朝開始的。
商朝的相權力很大,可以決定王是否能繼續掌權,相是商朝中央最高官吏,相權很大,包括參定政制、主持政務、輔佐商王等,甚至有時可以廢立商王。相的職位可以世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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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師說歷史
一、問題有誤,商朝沒有丞相一職,只有相,類似丞相,但也有所區別。
二、《史記》中關於商朝相的記載
1、伊尹:商湯時舉用,輔佐多代君主。
關於他的出仕有兩種說法。(1)原本是個陪嫁的男僕,因為擅長烹調而得到商湯的賞識,趁機聊到治理國家的道理,被商湯賞識而任命。(2)原本是有才德但不願意做官的隱士,商湯派人請了五次才答應。結果都是被“授以國政”。
後來伊尹臥底夏朝,再後來伊尹輔助商湯管理國家,沒有太多的歷史記載,記載更多的是商湯伐夏過程中的文治武功,但相信其中有不少伊尹的貢獻,主要在於後方的穩定和軍隊後勤的保障。
再後來關於伊尹的記載就是擁立太甲為天子,因為太甲暴虐,流放太甲到桐宮,伊尹攝政。後來太甲悔過自新,伊尹又把太甲迎回宮中,把政權交還給太甲。對天子的廢立,可見伊尹的分量,權力非常之大。
有人據此說商朝的“相”權力很大,但伊尹的情況比較特殊,他是商朝的開國功臣,先後輔佐五代君主,君主壽命較短,更迭頻繁,權力大是正常的。可以說是個例,不足以說明整體情況。
2、傅說:武丁時舉用
出身貧賤,但因為武丁做夢夢到他,交談之後發現很賢能,被任命為相,授以國政,國家得到大治,於是被賜姓為傅。
留意一個細節,傅說是以平民的身份被任命為國相,國家得到大治之後,才被賜姓,而在當時,姓氏是用來區別貴賤的,貴族有姓氏,貧民沒有姓氏。
三、相的權力到底有多大?
1、政府職責:五帝時期為萬邦之國,政府的定位是服務型政府,主要職責為祭祀、曆法等。夏商時期,政府注重軍事實力的發展,加強了對諸侯國的管理,主要職責有:祭祀、軍事和政治(含民生)。
2、神治政權與世俗政權之間的平衡。商朝中期之前,神治政權與世俗職權之間都是微妙的平衡,都有比較大的話語權。一直到商朝末期,世俗政權才戰勝了神治政權,為中國進入帝國時代掀開了序幕。
3、商朝的信仰是一元神,祖宗神與上帝合二為一的。周滅商之後,為了說明政權更迭的合法性,將祖宗神與上帝分離,形成二元神信仰。所以祭祀一定是天子的職責,是不允許其他人代行的。
4、商朝的制度:貴族官員與地方諸侯結合,共同治理國家;貴族世襲制,官員多從貴族中來,貴族多是官員,但官員不一定是貴族。
5、伊尹和傅說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被授以國政,但授以國政到底是多大的放權呢?歷史上還有一次記載,就是武丁剛剛繼位的時候,想要有一番作為,但沒有人才可以輔佐他,所以就把國政授以親信的大臣,自己三年不發表政見,只是做觀察,後來就得到了傅說。當時殷商國力衰落,如何保障貴族們不反叛呢?只能說明一個問題,武丁掌握了核心資源,那就是軍事,所謂槍桿子裡出政權,授以國政只是在政治方面的權力。而伊尹在輔佐商湯的時候,也沒有軍事方面的記載,算是這一論點的佐證。
總結:商朝時期,天子主要負責祭祀和軍事,政治方面更多是牽頭作用,有點類似現代英國的女皇,而國相則是負責政治的具體統籌及安排。所以在正常時期,相只是一個高管,一人之下萬人至上,但權力也是被限制的。但在特殊時期,相的權力可以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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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的講,商代是沒有“相”這種官職存在的,或者說當時輔佐君王的第一重任並不是後世的“相”,而是阿衡,後世又稱為師保。
商 子龔鼎
第一個擔任阿衡的就是輔佐了四世五代商王的伊尹。 阿衡有時又稱保衡,是因為古人著書常以“阿保”二字連文。比如《史記·範睢傳》范雎說秦昭王:
“居深宮之中,不離阿保之手。”
可知阿保本為原為保護教養幼主之官,幼主成人後即為國君輔佐之官。所以《書·奭》有云:
“成湯既受命,時則有若伊尹,格於皇天。在太甲,時則有若保衡。”
而在《書·說命下》更明確的說:
“昔先正 保衡 ,作我先王。” 孔 安國傳:“ 保衡 , 伊尹 也。” 孔穎達 疏:“ 保衡 、 阿衡 ,俱 伊尹 也。
由此可知,阿衡、保衡這種師保之職比後世的相權力要大,而且都是由朝廷中人生經驗豐富的長者擔任。
除伊尹之外,沃丁朝有咎單,大戊朝的時候則有有伊陟(有人認為是伊尹之子)和巫咸,祖乙朝時候有巫賢,盤庚時候有遲任(就是孔子引用的“周任有言曰”)武丁時候有甘盤,這些都是輔佐商王的元老大臣,而且這些老臣不僅地位高權力大,也都是有國有家的一陣諸侯。在自己的領地內面南稱君,有自己的“小朝廷”。 所以說師保這種官職與《權利遊戲》中的“君王之手”很相像,都是由大國諸侯掌握與君王共治天下的權力。
Hand of the King
而相比之下後世“相”的權力雖然很大,但最早卻是源自基層,地位無法與師保相比。比如首次出現“宰相”這一概念的《韓非子•顯學》中曾經指出:
“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起於卒伍。”
也就是說“相”很少有像伊尹這樣的“貴戚之卿”去就擔任。
因為三代之際,像伊尹、周公這種擔任師保的元老其權力的合法性首先源自於是人格的崇高以及和天子的親緣;其次是朝廷的長者而且自己也得是個大國諸侯。另外,三代的師保如伊尹、周公這種,還有很強的宗教意義,比如《尚書·君 》就說過:
“時則有若伊陟、臣扈,格於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
這些元老都有宗教上的崇高修為。至於周公在《金滕》裡面那種願以身代武王的交接鬼神,其作為天下精神領袖的宗教身份就更很明顯了。
所以基於三代的政治文明和普遍的價值觀來看世人就會對“伊尹放太甲”、“武丁三年不言,政事決於冢宰”、“周公稱王”這些問題就會有個很正確的理解。因為在當時所謂“君”的概念絕不是“天無二日,人無二主”,而是層層疊疊的,用閻步克先生的話說,可以概括為“等級君主制”——諸侯在朝廷中是臣,在自己封國中是君;卿大夫在諸侯面前是臣,在自己采邑中是君。家臣在卿大夫那裡是臣,在自己族人那裡是君。所以不管是“伊尹攝行政當國,以朝諸侯”還是“周公攝政”,都是三代之際正常的政治生態。
甲骨之中不知還有多少塵封已久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