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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語有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孝經·開宗明義章》)。這話大意是:我們身體的毛髮、面板都是父母給予的,不能輕易損傷和譭棄,這是最基本的孝道。
古人很迷信,他們看頭髮會不斷長長,就以為頭髮代表著延續生命,咔嚓一剪,自己很有可能少活幾年。
就連打仗拼命的時候,也要先把頭髮紮起來,從來不嫌麻煩。
其實剪頭髮,在古代是一種酷刑。有一種刑法叫“髡(kun)刑”,就是把你的頭髮剪掉一部分。
大家原本肯定都以為,砍頭割鼻子斷手斷腳才叫酷刑啊!剪個頭髮也算酷刑?是的,砍頭割鼻子斷手斷腳算作物理傷害的話,髡刑就是一種心理傷害。受過髡刑的人髮型大多與眾不同,大家一眼就能看出你犯過事,跟古人在囚犯臉上刺字一樣,走到哪裡都會被圍觀嘲諷。因為在古人心裡,剪頭髮也就比砍頭好一點點而已。
大家都清楚,若是讓頭髮任意生長,不但不衛生形象也不好看,自古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古人也修理頭髮,不過都是基本的小修小剪。關於對頭髮的打理的記錄最早則可追溯到《詩經》。
終朝采綠,不盈一匊。予發曲局,薄言歸沐。
——《詩經·小雅·采綠》
這句詩大致意思是:哎呀,整天在外採藎草,弄得頭髮彎曲成捲毛,一會兒回家要好好梳洗。
在那時,洗頭髮自己洗,剪頭髮也得自己剪,專職的理髮師在漢代才出現,而“理髮”這個詞最早出現於唐代。《顏氏家訓》記載南朝的貴族弟子都削髮剃面,理髮業也已經相當發達。
謝安傅在《晉書》七九卷中曰: 桓溫後諸安值其理髮。
朱熹對《詩· 周頌· 良耘》中的“其比如櫛”一句注云 “櫛,理髮是也。”
杜甫《水宿 遣興奉呈群公》詩,其中也有“耳聾須 畫字,發短不勝篦”之句。
在儒家思想根深蒂固之時,人們蓄髮而不剃頭。女子常“盤發” 男子則“束髮為冠”。
清代強迫漢人依從滿族習俗改削髮為“剃頭”,從此便改“理髮”叫“剃頭”。清朝滅亡後, 男子再不用留辮子,剪頭髮漸漸發展成一種時尚,理髮也隨之改稱為“剪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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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有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至始也”。所以很多人認為古人因此不會剪頭髮的,其實不然。古人也是會剪頭髮的,而且還非常的重視,不同的髮式,也代表這身份的不同。
從西周到秦朝,全國男子成年之後是必須統一“束髮”的,是一種士大夫貴族們的禮儀的象徵,也就是後來俗稱二十而冠,是周禮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甚至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曾有一道著名的刑罰“髡(kūn)刑”,就是將犯人的頭部所有毛髮全部剃光,由此可見當時人們都頭髮的重視。
漢朝時期,有了專門修理頭髮的行業,在當時儒家文化高度發展時期,修剪頭髮,使其整潔、順滑成了遵守孝道的標準之一。
到了唐朝,髮式的種類達到了幾十種,花樣翻新層出不窮,眾多造型美麗的髮式引來唐朝詩人和後世文人的由衷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