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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村東頭燙頭的王師傅

    那些回答都是從網上覆制貼上的,還用好多專業詞語,看著挺多,其實全部都是廢話,我給你簡單說一下:

    認定工傷個人和單位都可以申請,區別在於單位要在一個月內申報(如果交社保,未在30日內申報,社保不予報銷醫療和住院費用),個人要在一年內申請認定(超出一年自動放棄)。

    是否達成工傷,網上查資料都說的太籠統,建議跑一趟當地勞動部門,簡要說下經過,他們給的答覆的八九不離十,然後你就準備材料吧!

    需材料勞動部門(有的是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受理,有的是勞動所受理,每個地方不一樣)會有一張清單,照著清單整理就可以了!

    純手工輸入,不謝!

  • 2 # NEVER EVER

    工傷認定的原則:

    一、“三工”因素: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和工作原因

    關於工作時間。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勞動時間,而應包括上下班途中時間(如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加班時間、臨時接受工作任務時間、因工出差期間、非法延長的工作時間等。“因工外出期間”,既包括職工受單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職工根據工作性質要求並經單位授權自行決定到外地廠從事有關公務活動的時間和區域。

    關於工作場所。“工作場所”不能僅僅理解為是狹義上的勞動場所,具體包括用人單位圍牆內所有場所、指派外出工作場所及路線、上下班路線等。

    關於工作原因。在工作過程中職工臨時解決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如吃飯、上廁所等,因與勞動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應屬於工作原因的延伸。

    二、無過錯賠償原則:無論責任在誰都可獲得賠償

    工傷保險摒棄了民法中的損害賠償中基本的“過錯原則”,確立了無過錯賠償原則。即只要事故發生,不論僱主或僱員是否存在過錯,無論責任在誰,原則上受害者都可以得到賠償。但不追究個人的責任並不意味著不追究事故責任,相反,對於發生的事故必須認真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進行安全教育,降低事故率。

    三、舉證倒置:用人單位承擔主要舉證責任 工傷的定性,並不意味著符合“一個關係”和“三工因素”就當然屬於工傷。是否屬於工傷,需要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認定。在認定工傷過程中就涉及到舉證責任。“誰主張、誰舉證”是一般的舉證原則。但在工傷認定案件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處於不對等的地位:工作資料都掌握在用人單位手中,其他員工因為利害關係,一般也不會主動作證。為此,《工傷認定辦法》第17條規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 3 # 一劍封喉3

    認定工傷需要出具工傷證明材料 ,包括工傷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以及人證物證材料 ,還有就是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材料 。一般公司裡面會有專人辦理這些事務 。公司把這些材料核實以後交到縣級人力資源部門 ,人力資源部們會再次核實 。核實後會通知你具體時間去做工傷鑑定。 等到工傷鑑定結果出來以後就可以申請工傷賠償。 工傷賠償有兩部分 , 一部分是你在職的時候給的 ,一部分十你離職的時候給的 。 這是我受工傷後的經歷 希望對你有用。祝你早日康復

  • 4 # 請叫我菜小菜

    1、《工傷認定辦法》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規定》指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3、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

    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程式具有非常嚴格的法定程式,須遵守法定的期限、條件、申請人、認定機構等,才能有效地申請工傷認定,並近而有效地維護工傷員工的合法權益。對於如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法專家、深圳陳偉律師解答如下: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及申請人

    工傷員工可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最新工傷認定程式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那麼工傷認定的程式是怎樣的呢?

    一、申請登記

    (一)申請人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都有權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登記,並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等有關須知和材料。

    市、縣級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二)申請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發生工傷之日或者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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