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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Okay147

    國內的形勢造成的。既然像現在這樣可以就沒必要浪費精力去考慮版權是不是合理合法。等到國內的環境到了尊重版權已經是必須的規則了,到時候這麼做的節目就多了。只能說市場現在還在發展和調整中吧,也是遲早的事,比如聽歌也從免費到收費了,圖片也有償使用了,以後會越來越好的。

  • 2 # 淺報

    其實問題可以歸咎於責任沒有落實到位和僥倖心理。對於節目“歌手”的錄製來說,從歌手準備歌曲到節目播出,其實期間沒有非常多的時間。而對於節目方來說,歌手所要演唱的歌曲可能沒辦法提前很多天得知,從而無法聯絡原唱,進而告知。而反觀歌手這邊,就拿楊坤為例,他改編了茄子蛋的浪子回頭,但是自己卻沒有取得茄子蛋的授權和理解。進而把演唱歌曲扔給了節目方,這樣,在錄製和播出的時候,就會出現另外一種僥倖心理。(播出去應該沒事,說不定人家還會來感謝我的節目幫他帶流量呢)。其實歸咎到最後,還是版權意識不強,也對於歌手的尊重不夠。拙見~

  • 3 # 夏晗默影視

    每個歌手對於自己音樂作品的版權是很看重的,出一部作品是自己的心血,希望別人用心去欣賞,感同身受,傳遞的是一份心情,一份心態。但是歌手這個節目,在這個舞臺上可以激發更多音樂人對於不同歌曲的掌握,改編,演唱能力,所以拿別人的歌來改編是一種常態,但是不尊重音樂版權,是可能把歌曲的詞改了,這需要跟原唱歌手溝通然,尊重原唱歌手也尊重節目。

  • 4 # 四藝才子鞠立軍v歌手

    每一首都象是一個新生兒,從作詞作曲,編曲,到錄音混縮,一步一步看著她成長,最後到發行才算完成,其中不僅花費時間,還有感情,如果詞曲不是自己的,那從一開始就要投入資金,釋出以後還有宣傳,所以,一首歌就是一個生命。

    創作的過程有長有短,就我而言,最快的一首歌是《老爸》,兩天完成詞曲,但編曲、混縮、發行又經歷了十幾天;第一首原創歌曲《古槐下的媽媽》詞曲四天時間;還有一首為婚慶打造的歌《四喜之歌》,時間就長了,從2018年8月開始寫詞,到2019年4月17日還未釋出,需月底釋出。

    時間最長的一首歌是《永和九年那場醉》,從2017年10開始寫詞,因為是歌頌天下第一行書“蘭亭序”,所以力求完美,經過無數次修改,現在僅完成詞,尚在作曲中……

  • 5 # 版權著作權登記和授權

    版權即著作權,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其範疇已逐漸覆蓋到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娛樂、工藝美術、建築外觀、計算機軟體、資訊網路等各個領域,其客體幾乎涵蓋了人類創造的所有科學、文化、藝術的智力成果。版權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屬於無形財產權,也是智慧財產權的一種型別。

    版權登記的主要作用就是確權,即在發生版權糾紛時,版權登記有助於解決因版權歸屬而產生的糾紛,併為解決版權侵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以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這是版權登記的最基本的作用,其更重要的價值在於保護並推動作品、軟體的許可、轉讓,實現作品、軟體的傳播和經濟價值。

    要知道,一首曲子從創作到真正呈現給觀眾,耗費了整個團隊不少時間、精力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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