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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曾6374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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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心愛你40
當今社會,有不少女性傾向把婚前買房完全當作男人的責任。那麼其根據是什麼呢?其實這個思想源於中國“傳宗接代”文化的引申。
傳宗接代是中國特有的文化,也是與西方文化區別的根源。其邏輯框圖是:一、男人都熱愛自由、不樂意守著老婆孩子過日子;二、上述狀態既不利於社會治安,也不利於社會生產和國防的需要;三、於是,中國古代統治者發明了“傳宗接代”思想為男人洗腦,具體操作是讓男人相信延續家譜是自己與生俱來的使命;四、從此,男人才熱衷娶妻生子;五、既然傳宗接代是男人的使命,那麼女人結婚就意味著幫助男人完成人生使命,怎麼能讓幫自己幹活的人買房?
這裡有個問題,在“大清早亡”之前,女性是從屬於男性的,即所謂男尊女卑。女性也不止從屬於丈夫一個男人,而是從屬於丈夫所在的男性家族。婚後要遵守婦道,履行相夫教子、孝敬公婆等義務。而且那時也不都需要買房,多數是翻修老房或者自己蓋房。
實際上,自從毛主席在1949年建立新中國,中國社會才真正把男女平等當做國家的政治原則。由男人買房並不符合男女平等的原則,但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因為中國一窮二白,結婚有個地方住就不錯了,也沒有哪個女人要求男人買房才能結婚。
問題出在進入21世紀之初,中國社會普遍實現住宅商品化。那些先富起來、買得起獨立住房的男人肯定在擇偶中格外受到青睞,於是家有男兒又有條件的家庭開始行動,以便使自己的兒子找到條件更好的媳婦兒、自家的子孫得到更好的基因。這一番競相攀比,不自覺形成了社會的潛規則:男人家先買好房才好娶媳婦。所以說,男人婚前買房並非純粹的傳統,而是“傳宗接代”傳統文化與21世紀初中國特色相結合的時代產物。
現代社會崇尚男女平等,女性不再從屬於男性,因此婚姻是男女合作、撫養共同後代的契約。如果承認了後代是共同的,那麼在理論上,撫養過程中需要投入的資源就應該共同承擔,而非全部推給某一方。有一些女性喜歡引用自然法則,說:“動物求偶不也是雄性先築巢再吸引雌性嗎?”問題是動物世界如此分工的前提是雄性築巢並不費太大力氣,可參加工作沒幾年的男生買房有這麼輕鬆嗎?他隨便搭上一座房子你樂意住嗎?即便家庭分工真是“男主外女主內”,那也是婚後的事。把買房這麼大負擔在婚前全部推給男性並不很合理,只能說有條件在婚前買房的男性在擇偶中享有優先權是客觀事實。
每當話說到這種程度,通常一些女性開始使用終極武器:“那麼生的孩子隨誰姓?”呵呵,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她們還是把生孩子當作為男人傳宗接代,所以才能盡情地向男人索取。男人的無奈在於,他們還真有傳宗接代的意識,仍把延續家譜當做自己的人生使命。除非男人不堪重負、陸續放棄自己的人生使命了,否則,“孩子隨誰姓”永遠是女人要挾男人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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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鷹2463
結婚買房是男方的事,當男方把6個錢包都拿來供樓時,女方又是沒法律義務去服侍公婆?!有這道理嗎?還不能和公婆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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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法律明文約定,但中國傳統是女人嫁給男人,孩子也隨父姓,住房問題應該是男方解決吧。當然,也要看能力,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