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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銳興網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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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不叄讀秦史
史料中根本沒有劉邦吃狗肉的記載,很明顯是民間的傳說而已,唯一和狗肉沾邊的只有狗屠樊噲。不過當時吃狗肉的風氣確實很濃,別忘了韓信那句著名的“狡兔死,走狗烹”。越王勾踐臥薪嚐膽的十年,為了鼓勵生育,也曾規定百姓“生丈夫,(賜)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壼酒,一豚。”聯絡後面生女賜豬,生男賜狗顯然也是用來吃的。更有《禮記·王制》的記載:“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注意,狗和牛羊豬也是並列的。
在當時,狗屠甚至還是個經常出猛人的熱門職業,除了樊噲,刺客聶政也是狗屠,那位和荊軻、高漸離一起喝酒唱歌的無名狗屠,在野史裡也是深藏不露的高手,參見清人曹宗璠的短篇小說《荊軻客》。民間更有“仗義每多屠狗輩”的俗語,顯然是指這一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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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薩沙
其實,春秋戰國、秦漢時期,吃狗肉是普遍的現象。
尤其在江蘇徐州的沛縣,劉邦的故鄉,吃狗肉是很尋常的事情。
在春秋戰國之前,農業生產力還比較低下,老百姓同時從事農耕和狩獵,以狩獵彌補糧食產量的不足。
然而,進入春秋戰國以來,農耕技術有著很大的發展,僅僅靠農業收穫就可以滿足糧食的需要。
比如著名的秦國關中平原,大量種植的小米可以負擔幾十萬部隊長期作戰多年。
那麼,華人的狩獵就逐步轉變為單純的娛樂。除了少數以此謀生的山民獵戶以外,絕大部分華人不再狩獵。
那麼,狗的末日就到了。
古代中國的狗,本來就是就用來狩獵的。“狡兔死,走狗烹”就是這個意思了。
既然不需要狩獵了,狗的意義就不大了。
誠然,農民可以讓狗看家。
但古代農村的社會治安是比較好的,主要是人民不流動,沒有流竄犯。而同村幾乎都是親戚,很少會對自己人犯罪。
所以,狗看家的意義也是有限的。
於是,不重要的狗就逐步成為肉食。
在當年,雖然糧食大體夠吃,然而老百姓極度缺乏肉食。
食肉者是官員和貴族的代名詞,當時肉食牲畜還很少,主要是缺乏足夠的飼料。
老百姓很少吃肉,那麼狗肉也是肉了。
所以,到了看家狗老了或者受傷了以後,一些農民往往就把狗賣掉。
由此,出現了專業的狗肉鋪子,樊噲就是這種經營狗肉的老闆,專門殺狗。
相比殺豬殺羊,殺狗的難度小。
然而,狗肉的脂肪較少,吃起來不香,屬於低檔肉食,主要是個底層農民吃的。
而劉邦的老家沛縣,就有吃狗肉的風俗。劉邦既然是沛縣人,不可能不吃狗肉的。
據說他以往經常去樊噲那裡吃白食,樊噲一度煩惱的很。
其實,吃狗肉在當時是普遍的現象,不是劉邦自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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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不論佛家道家仙家都有吃狗肉,其實吃狗肉根本不會對社會有影響反而不會浪費資源,我不希望愛狗人士拿自己所謂的愛站在道德最高點去指責評判別人,說白了就是閒出來的精神病患者,如果放他們去什麼敘利亞索馬利亞這些地方食不果腹的地方他們就沒有這些空閒發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