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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滌微

    羅經權(1867--l931),字子衡,甘肅榆中縣青城人。幼年家貧,由其大伯父炳星,清代歲貢生,二伯父蔚春,舉人,攜以自隨,方得有成。

      清光緒乙未(1895年)羅經權中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翰林散館,部銓山東沂水知縣。繼又奉上命,赴日本考察政法,心得頗多。回國後,仍補沂水知縣,經權不得已將就蒞任,力課農桑。所有治法陋規,均不時予以改正。沂水政務本繁,更綰鹽政,歷來舊習陋弊太深,於是釐定規則,徹底清除。惠及農商,遠近無不稱慶! (見《青城記》)鹽弊即除,接著便是植樹。沂水縣境轄區,適當空地,儘量培栽,成活6萬餘株。審理訟案,常常與植樹政策相連,遇有健訟刁民,或損人利己之徒,除罪責嚴重,情無可原者外,一律按違法輕重,分別酌罰栽培樹苗,並要保管成活,以儆不法。還要農官鄉老,隨時監督。從此野全碧綠。

      甘肅回漢雜處,清朝和民國時,回民多次起義,因統治者血腥鎮壓和挑撥民族關係,往往釀成回漢仇殺。所以督撫官員,治理不易,非常棘手。民國初年,張廣建督甘。當時甘肅積弊,莫大於回漢矛盾,地方常多變亂,張不敢徑來上任,請經權出策安排。經權以甘肅駐京人望,又與回族在京的馬福祥商議,認為歷史性的民族仇恨,最好借第三者居間,予以調處。經權隨即先來甘肅與縉紳劉爾炘、王樹中、楊思、賈纘緒、李於鍇、張林焱諸公及回族有武力的頭面人物馬麒、馬廷驤等從中斡旋,在解決漢回積仇,接受外力和緩,共謀安定家鄉,讓人民能夠安居樂業的主張下,接受張廣建蒞任。他再赴京都,引張來甘任事。張以經權為地方安全打算,處事盡從大體,更為了團結回民,建議北洋政府,命經權觀察寧海,又權安肅,其實也是借他的聲望,以安甘肅百姓也。

      民國既已反正,當事多屬新人,經權以官場積久,去職讓新,請回蘭家居,不問世事。政府不許賦閒,又委以甘肅大林區專員之責。他認為林業雖大,不過是幾處據點。甘地盡是高原,大多旱地,農業佔有重要地位,抓緊農耕,方為上策。當即建議當局,建立農校,培養農業人材,親任校長,論者惜其大材小用,而他反以為洽心當志了。主教方法,只盡力於聘用樂育心強,學行兼優的教師,以故該校人才輩出,蔚然成風。

      生平少年耕讀,壯事遊宦,不問家計,恃有賢妻。夫人蘇氏,農家出身,艱苦樸素。尤其憐貧惜苦,出自天真。來往親戚,看察田禾,從不乘車,經常步行。若走遠路,非兒女勸進,連毛驢都不肯騎。有一次,南山饑民群出,尋吃大戶,被地方鄉保民勇抓到百餘,關閉民房。夫人善言解勸,並按人給食,任其各自歸家,並囑以"勿再犯法,犯法難逃"。鄰人歲飢無糧,夜盜夫人糧10餘袋,袋有破孔,一路遺糧,跟蹤去找,原物均在。她不但不責備,乃日:"饑民捱餓,偷糧出於迫不得已,給你留下兩口袋,下餘送回我家。以後有困難,可來找我解決,再不要犯偷竊,別人是不會原諒的。"

      有子4人:長子經商侍母,負責家計;次子少亡;三子大學生,當過寧夏省兩任縣長,工書善文:四子守家,很本分。孫輩多才,後繼有人。(摘自《蘭州人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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