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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崔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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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泰山木32140178
按《繼承法》的遺贈、遺囑、法定三種繼承方式繼承分配。
一、有效遺贈和遺囑按照老人既定意願既定方案,遺囑遺贈不適用於代位繼承。未出生胎兒不能代位繼承。
二、在世的兒子、後於父母去世的兒子、先於父母去世兒子由晚輩子孫男女代位繼承,原則平均四份分割取得各自份額。
四、四位法定繼承人中主動放棄繼承權者要書面合同簽字確認。並只能在遺產處理完成前表示反悔有效。
五、無論是國有還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在繼承份額方案達成一致後,最好及時辦理公證和產權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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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鷹荻
我沒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我們的房子都是兩個人一起奮鬥掙來的。
但是這個問題,很多人會遇到。我覺得從幾個方面考慮。
1、長輩留下的房子,你是否是唯一的合法繼承人。這個必須弄清楚。如果是,就抓緊時間辦理相關手續,過到自己名下,這時候才屬於你的房產了。
2、如果長輩還有別的親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需要按照律法規定的順序來繼承遺產,這個很複雜,你最後諮詢專業律師。
3、如果長輩有遺囑,明確了房子的繼承人,並且進行了公證,這個就比較簡單了。法律尊重當事人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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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gg999
有遺囑就按遺囑分,沒有遺囑,配偶也不在的情況下,子女之間平均分配。生前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人可適當多分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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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孫赫律師
首先,要看看爺爺奶奶生前有沒有立下遺囑或者遺贈協議,如果有遺囑或者遺贈協議,就應該執行遺囑或者遺贈協議,按照遺囑或者遺贈協議進行分配。
其次,如果沒有遺囑或者遺贈協議那麼就按照法定繼承進行繼承。根據《繼承法》規定子女屬於第一繼承順序,因此4個兒子都是有權利進行繼承的,每個兒子都可以獲得1/4的份額。
由於大兒子二兒子已經逝世了,那麼涉及到代為繼承的問題,根據《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因此大兒子二兒子的繼承人可以繼承他們的份額,也就是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可以個繼承爺爺奶奶遺產的1/4的份額
回覆列表
按中國《繼承法》,房產所有者去世後,若事先沒有留有遺囑,則按國家法定繼承順序辦理。如有遺囑,則按遺囑執行。
法定繼承第一順位是配偶、父母、子女。但您說的如果老人的2個兒子已經去世,則可以按代位繼承辦理。什麼是代位繼承呢?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所以,大兒子和二兒子的子女可以代位繼承他父親應得的那部分,如果是4個繼承人,那麼可以分別分得25%的遺產。
繼承人的資格確實之後就是辦理繼承手續了,如果想繼承之後出售,建議可以協議繼承到一個人的名下,這樣以後辦理出售手續可以方便一些,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