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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am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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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梅6613
你的問題其實也不難辦,關鍵看你能否抹下這個臉,也就是得罪你這個兄弟了。
巜婚姻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 :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規定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撫助的義務。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以上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了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用一句通俗的話說,就是父母養子女小,子女養父母老。你父母已把你們姐弟養成人,結婚成家,生兒育女,八十多歲的人,理應安享晚年。卻遭到兒子的騷擾,索要錢財。據此,你可予以拒絕。
一、如若他向你要,你直接拒絕(特殊情況除外,如重病等)。因為你們是同胞兄妹,你沒有撫養他的義務。
二、如若向你母親要,透過母親本人或者你自己,予以拒絕,並反向向他這個兒子索要贍養費。他若罷手則好,如若胡攪蠻纏,以母親名義起訴法院,事情就解決了。當然,後一個辦法傷及面子和感情,可迫不得已時,也得用啊。
我想告訴題主,道理在你這邊,法律也支援你。趁老人還在,還能作主,儘快把問題解決,以免橫生枝節,給自己和家人增加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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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萌寶飯糰
我們看到了表象是不能接受的,那麼是誰造成他兒子這樣的呢?如果不是衣來伸手的每次和母親要都能滿足,讓他潛意識永遠認為母親就是要錢的人對他負責的人,他又為何會這樣?所以要想改變表面的兒子的不孝的行為是不是有點晚,50歲改變他自食其力和20歲改變自食其力哪個更容易呢?所以一切都是因果,如是因,如是果,因果自受。無緣不來,無債不聚,自己的債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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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蓮蓮緣
謝邀!首先為女兒點贊!孝順父母是中華的傳統美德!這個女兒很孝順!這個母親有點太溺愛自已的兒子了!母親的錢是自己的退休金嗎?還是孝順女兒給的?退休金是國家給老人的養老錢!如果是女兒給你的孝順錢,你給了兒子,太傷女兒的心了!退休金老人想給兒子是可以的!無可厚非!50歲的兒子如果生活不能自力,有重大疾病,作為母親給兒子點錢,完全行得通。但兒子身體健康!不去工作!說不過去了!母親如果再給兒子錢,是不是有點溺愛太過了?現今社會,啃老一族實在是大有人在!不知是何原因?這和父母太過溺愛自己的孩子有很大關係吧!天下父母都愛自己的子女!可歲月無情,父母總有無助的那一天!到那時的兒女去啃誰?50歲的兒子還向80的母親伸手要錢!還算是個男人嗎?還是個有擔當,有責任心的男子漢嗎?其碼連做人的基本道理都不懂!這不是父母的悲哀嗎?真是父母想要的結果嗎?一把屎一把尿,辛辛苦苦把他養大!就培養個這樣的人,實在可悲,可嘆!學問有限,見識有限!言語不周之處!望各位網友諒解!也是閒來無事,寫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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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角色定位,如果你是母親,和女兒過沒啥關係,但是不能老是給錢給兒子,要鼓勵他自己去賺錢,不要當啃老族。如果你是女兒,善待母親也是應該的,中國崇尚孝為先。如果是兒子,就應該好好反省,自己努力賺錢吧,都50歲了,還老是要錢,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