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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國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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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唯思得財稅
小微企業減半徵收已經過時了,國務院常務會議於1月9日已經公佈了最新的小微企業優惠政策,日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已經發文,明確了2019年1月起至2021年底小微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進一步優惠政策的標準及計算方法,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算一下。
1. 小微企業的重新定義,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總資產不超過5000萬的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企業,都屬於小微企業範疇。
2. 小微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我們舉例說明。
(1)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的部分,所得按25%作為納稅基數,並減按20%的稅率,企業所得稅稅率相當於等於5%。例如A公司2019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0萬,則其應納稅額=80萬×25%×20%=4萬,A公司2019年度只需繳納4萬企業所得稅,相比2018年少交一半。
(2)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且不超過300萬的部分,所得按50%作為納稅基數,並減按20%的稅率,企業所得稅稅率不超過10%。例如B公司2019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300萬,則其應納稅額=(300萬-100萬)×50%×20%+100萬×25%×20%=20萬+5萬=25萬,B公司2019年只需繳納25萬企業所得稅,相比2018年少交50萬企業所得稅。這部分節省下來的稅收,企業要麼增加投資擴大再生產,要麼股東分紅用於消費,即不是擴大社會總投資,就是刺激內需,對宏觀經濟向好和增加就業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綜上,今年國家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力度加倍的新政策,一定會刺激全國小微企業的大發展,讓我們拭目以待!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