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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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暴走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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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套路和解數
因為你給的資訊比較模糊,只能建議你根據勞動法和合同法,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一般結果都是好於預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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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打聽生活
根據你的描述,這是一個尷尬的時間節點,為什麼呢?
一、您62歲了,不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過了退休年齡。
二、八年沒有勞動合同,自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年起,就是為公司和你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接下來,分析下你這種情況的弊端,因為基本所有情況都對你不利。
一、過了退休年齡,實際上勞動合同早就終止了,也就是說你和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只有勞務關係。基於這種情況,公司隨時可以讓你走人。
二、62歲還在上班,那說明你們公司沒有給你購買過養老保險。因為過了退休年齡已經不能購買養老保險了,而你也沒注意,肯定是一直沒繳,所以你才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更不好的一點是,62歲已超過60歲兩年了,也就是說你連要求補繳社保的時效也已經過了。因為您的社保估計累計也沒交滿15年,所以你也沒辦法享受養老金待遇。(另外購買了居民社保的情形除外)
三、有人說可以訴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11個月雙倍工資,可以是這個也一樣早已過了訴訟時效了,也沒辦法去訴求了。
那麼62歲工作了八年沒有合同,應該怎麼辦?
一、針對這種情形,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想辦法。因為這個年齡要不要勞動合同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不如安穩的繼續工作,只要公司也讓你工作、準時發你工資,至少能給子女減少的負擔。
二、如果你聽了別人的慫恿,說去維權,基本沒結果,還要丟了工作。如果硬要說現在公司有什麼問題,那就是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務合同,但經過60歲後2年的實際履行,相當於你和公司之間形成了口頭約定的勞務合同。
所以,建議你安穩工作吧,只要公司準時發工資,就繼續做,沒必要折騰,這樣你的孩子也省心點。如果真的不想做了,也很難找到公司賠償。
首先謝謝邀請,我是一名80後農村青年。曾經我家裡也遇到你這樣的問題。我爸爸年齡和你差不多,在我們鄉鎮一處水泥廠上班。他在這個廠子工作了20年,是沒有合同的。由於工廠經營不善,遣散了許多想我爸這樣的工人。其實當時我們家裡人對法律,對合同什麼的也都不太懂。我有以為叔兄弟,他在政府機關。後來他知道這個情況之後,告訴我,在我們當地對我爸這種情況是有政策的。在一處工作時間超過一定年限的員工,就算沒有簽訂勞動和同,由於工作時間年限較長,已經符合《合同法》的規定,自動與該公司簽訂合同了。為此我和我把到工廠去反映。工廠老闆知道我對這樣的事情有過了解了,很客氣得就將我爸工作賠償的事情解決了
我不知道你這個工作八年是不是符合時間的要求,你可以讓你兒子或者家人帶著你去相關機構瞭解一下,你們當地的政策是什麼。你工作八年是否一樣享有退休政策。如果符合要求,你可以正常向工廠領導反映。其實工廠領導不差你這點錢,只是他認為你不瞭解法律,只要你瞭解到了,懂了,他不會為了你這一點小事情為難你的。只要肯說,正常的要說法,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