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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辰生b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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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官3810
不要把她定義成叛逆吧。她叛逆,問題全在她,我們下了個定義,然後結束。有意義嗎?沒意義。
我覺得只能說父母嘗試表達了建議,女兒不接受,對自己的選擇非常堅持,甚至不惜減少聯絡來進行抗爭。
出現這個情況,只說明,父母對她的態度缺乏影響力。表達態度有影響力,是建立在父母跟孩子關係非常親密的基礎上的。您能跟孩子長期維持非常親密的朋友關係嗎?如果不能,可能您說的話就缺乏影響力。
在已經缺乏影響力的情況下,要麼透過拉近距離,增加影響力。要麼自己想開點任由她決定。畢竟女兒是成年人,有所有獨立自主決定的權利。父母雖然有生活經驗,但父母也不是聖人,看法不一定全對,又或許父母關切的點,並不是女兒內心訴求強烈的點。比如父母看重經濟條件,男孩子有沒有出息。女兒可能從小經濟壓力不大,但是遇到家庭關係不和諧,吵架的多,女兒可能非常看重男孩子脾氣要好,她不在意錢的問題,只在意千萬別吵架,最討厭的就是吵架。因為你不瞭解她的內心訴求,就不可能給出符合她訴求的意見。
跟是否叛逆,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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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玲瓏心理諮詢
已經到找男朋友的時間,說明已經過了青春期(大家所謂的叛逆期)了,正常孩子應該進入成人期,成人階段的第一任務就是發展親密關係,她該找男朋友了。
找什麼樣的男朋友,從父母的角度,父母通常會根據自己的判斷給予建議,建議的意思是孩子可能採納完全也可能不接受,父母只有建議權而沒有決定權,應該尊重孩子的意願。
從孩子的角度,通常如果如果孩子不接受建議,那就會和父母聊一聊自己的想法,說明自己喜歡對方的理由,或者直接表明態度:不管你們如何反對,我要和他在一起。這時其實也有了一個討論結果,雖然是不太友好的方式,但孩子既然認為這是她的事她要自己決定,父母再不同意也應到此為止,表示尊重孩子的決定,這樣雖然意見不合,但雙方不至於僵持。
如果孩子半年不理父母,那就說明父母和孩子在這件事情的溝通上不是以上情況,親子關係出了大問題,雙方進入了對抗較勁。但父母如果主動去緩解,肯定不會僵持半年之久,說明父母還沒有放下權威。而孩子是透過此事,鐵了心要捍衛自己的人生主權,她透過行為在告訴父母:我的人生我要做主。
如果父母認為孩子還有青春期的表現,某個角度說明還在把孩子當成小孩,因為到找男朋友的成人階段,正常該過了青春期了,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大人了。
孩子成人後,父母應該學會放手,不管你是多麼發自內心為她好,可是孩子覺得的好才是好,你所認為的好不是好。人生總是磕磕絆絆的,孩子都需要經歷,有些彎路她要走了才自己有體會,父母只能陪伴支援,而不可能把她拖回來只走捷徑。
因為孩子都想自己走的,那是她的人生路,就是彎路和挫折,她都想體驗,這是生而為人的基本主權,任何人都不想做只走父母指定的路,除了提線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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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小心,如果他們最後沒有在一起,這個女孩子會崩潰的
這個女生對男朋友報以最大的信任和熱愛,這樣她才會為了這個和家人鬧矛盾。
家長的話,說話不要過於決絕,留有餘地,孩子大了,她知道自己需要什麼,不要逼孩子,讓她自己追求愛情。我們只要保護她不收到傷害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