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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元芳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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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極寒冰16
結婚對每個人都是嚮往,都想有個安定幸福的家。可社會上出現了攀比怪現象之後,彩禮像火箭一樣的升高。使男方無法承受的情況下,還是一漲再漲。隨著崇拜金錢的意願外,親情完全被金錢所替代。在男多女少的情況下,有人想大撈一把。卻把愛情同金錢挷到一塊的人,其實也是自私無情。從近年看:越來越傷不起的彩禮,因擾著每個男人,讓人揪心感覺又噁心。女方的理由是:把女孩養這麼大,要點錢是應該的。要按應該的話來說:但也不要做事太絕的過份。合理的要求應由雙方協商,才算是一份不失的情。什麼叫親人?那就是有血緣關係的人(其中也包括配偶)。一個女婿半個兒,但好女婿比你親兒就好。但本人也是從婚姻過來的人,也都知道好歹。我結婚岳母沒跟我要錢,這我很感恩。我給她買了三金。前年生病,都是我這個女婿跟她跑上跑下。後來腦血栓發現及時,只跟愛人說了一句話:你要好好過,說完離開了人世。跟兒子一句話也沒講。我想天下95%的男人能知道感恩吧!這叫人心換人心。兩好加起來形成的感情,不是你是長輩,是你有一棵善良的心才感化的知恩圖報。兒子和女兒都是身上掉下的肉,為什麼有人重男輕女?把兒子欠下的債卻強加女兒身上,這樣做公平嗎!所以彩禮上漲基本原因。有的說是為了女兒的幸福,幫他們存起來。銀行那麼多,他們自己不知道存嗎?這完全是個託詞。做為一個明白事理的父母,他們會根據女兒及夫方的意見,共同達成協議。不應該獨自專權,更不應該像搞貿易一樣討價還價。愛情不能用金錢去衡量,只能買到商品,但卻買不到真情。要想讓她們過好,不應該敲詐和索要。有些人什麼彩禮錢,壓箱錢,上車錢,都是編圈子要錢。啥叫規矩風俗?合理的保留,不合理的同樣能去掉。三百年前的舊風俗,不是去掉很多嗎!將心比心人才知足,如果顛倒過來,那你心裡是什麼滋味?做事所以給自已留後路好,能心海闊天空的人,才未來受到福報。天有不測風雲,人有夕旦禍福,過天話都別誇海口,過天事過份事別做,是給自己留臺價下。只有明白的父母,她們才知道什麼是感恩。看到社會很多離婚的,多數都是因彩禮和債務,家窮了女人也變心了,男方被逼過厭了,最後不得不離。希望那些只看金錢的家長們:醒悟吧!讓他們能幸福生活在一起,那就是父母應該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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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我還沒見過婚禮現場加彩禮這種奇靶的事情,倒是聽說過接親時加彩禮的新聞,從道德上來講這是一種非常缺德的做法,從法理上來講這也是一種違背契約精神的無理取鬧。
如果女方真的這麼幹,那麼我們就要懷疑她們的動機了,她不是奔著結婚過日子去的,純粹就是奔著賺錢的,就像談好的貨款面臨交付時突然加價一個道理,典型的要錢不要臉,讓人鄙視。
現實中很多人嫁閨女,有時看起來就像做買賣一樣,在各個環節斤斤計較,訂親要錢,看日子要錢,送日子要錢,改口要錢,這些尚可以理解,畢竟世俗和傳統一直以來都是這樣過來的,但男方在各方面都滿足之後,等到婚禮現場還張口要挾時,我感覺這無異於是一種犯罪行為了,這種毛病堅決不能慣,要不然結婚之後也不會是個省油的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