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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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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762267014461
《封殺》
一直有種聲音認為,範冰復出是個假命題。理由不外乎官方沒有明確宣佈封殺,範冰也從未宣佈退出,因此復出又從何說起呢?範冰此前的業務都應該不受影響繼續下去。到底封殺了沒有?今天就花點時間細辯一下。
一 規定與實證
1 脈絡透析 : 關於封殺汙點藝人的相關檔案共有6項,參見截圖1-6。總體看電影促進法為封殺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據和原則,目前看還沒有出臺行政方面細節規定,比如封殺的期限應該是多久?因此封殺最可能的方式就是,不點名的內部通告。
2 案例實證 : 沒有具體點名,但汙點藝人實際處於封殺狀態的例子很多。其中影響最大的是高雲翔《巴清傳》製作成本5.8億元、首輪播放權成交價格超9億元、確認收入近7億元的,該劇至今未能播出。
二 封殺界定
1 封殺的邏輯 : 國際上的確有政府不規定封殺,由民間自發抵制的案例。但那是在道德領域的事件,逃欠稅是違法行為,違反道德和違反法律哪個嚴重?不是隻有犯罪才是違法,被行政處罰的一樣是違法行為。對標中國,有關方面連失德都在被強調封殺更何況是違法行為?
2 封殺方式 : 雖然沒有出臺細則,但這就可以拋棄法律原則?就能成為違反法律精神亂開綠燈的藉口?縱觀中國封殺制度規範,法律原則為出臺細節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卻沒有給不封殺提供法律依據。
因此目前實際採用的方式就是,不點名封殺。透過強調原則與導向,結合內部通告的方式來實施封殺。因此認為沒有公開點名發文就是不封殺,純屬謬論。經驗上看已經有多位汙點藝人被不點名的方式封殺。不點名≠不封殺,這就是我們目前真實的封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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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豪門規定 : 至於範冰自己沒有宣佈退出,因此就不必面臨復出的問題,純屬一廂情願的邏輯。藝人有汙點要不要退出?能不能復出是由藝人決定?豪門真的隻手遮天了?
5 對標分析 : 為什麼連那些幫助洗地的大媒體都用復出這個詞來形容她?沒有封殺何談復出?如果沒封殺那些娛樂節目能坐得住?能上早就上了何必費這麼大勁?傳說鼻血都噴了一地呢。
三 綜述
範冰鉅額逃欠稅不僅違反了電影促進法第九條的規定應予封殺,其擔任法定代表人和大股東的公司還涉嫌故意銷燬賬簿罪,此罪尚未有定論。
此時若有人視法律與三令五申於不顧,冒險為她開出綠燈,只能證明她依舊是豪門,而開綠燈的人是天大的豪門。逆法律與文化精神的任何豪門,最終也只能被破門而入,成為涼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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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這樣問那,明星和普通人是一樣的,不要把他們神職化了。老梁曾經做過比喻,婚姻和戀愛是一個天平,總會有各種砝碼去堆砌。初始狀態下,明星會做一些浪漫的事,和我們是一樣的,但是像電視劇裡面的橋段,那只有浪,沒有漫。這也和個人性格有關,有的男人天生有這細胞,有的女人喜歡驚喜,男人會去迎合和創造機會浪漫。總之一句話,明星也是人,會有各種人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