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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嘮悟聊齋

    你說的是愛情。既然是愛情。那麼,愛上了,就會感覺合適。不愛,就會老感覺啥也不合適。這恐怕就是”愛我所愛無怨無悔”那話的感覺吧!

  • 2 # 冰峰情感之聲

    感情只有愛不愛,沒有合適不合適,沒有人是天生為你準備的,磨合的過程固然痛苦,但之後的情比金堅就更加的有意義,那些中途退出的人吶,無非都是因為不夠愛,卻偏偏要說不合適,而那些有緣無份之說,更是扯蛋的藉口。如果真愛,那麼就請你堅持,沒有煉獄般的磨合,哪來心有靈犀的一生浪漫呀。對不對呢?

  • 3 # 用心愛你40

    回答這個問題,必須首先明確兩個我反覆強調的概念:

    一、婚姻的本質,是男女基於撫養孩子形成的合作關係。人性都希望從合作中獲利而非吃虧,所以大家都想找條件儘可能好的另一半,並希望對方更多付出。只有互利共贏,婚姻關係才能夠建立並維持;只要一方覺得嚴重吃虧,並且無法獲得滿意的補償,婚姻就會發生危機甚至走向解體。

    二、愛情的本質,是男女基於性慾產生的好感。其主要作用有兩點:保證兩人互相選擇;婚後長期近距離接觸的潤滑劑,避免小的矛盾激化。

    對照上述概念,我們可以得出結論:

    愛情僅需要“異性相吸”和“互有好感”,不需要合適;“合適”是婚姻的要求,而非愛情。其中包括兩方面含義:

    一、可以衡量的“條件”彼此滿足要求。如男方要求女方“長相耐看、身高比自己低8-15公分、脾氣好、工作穩定、學歷與自己相當或略低於自己”;女方要求男方“長相看得過去、比自己高10公分以上、收入與學歷不低於自己”。然後將兩人的條件放下一起對照,發現基本吻合。

    二、對彼此的期待,即“想從對方那裡得到什麼、又樂意付出多少”基本吻合。如女方認為自己婚後主要負責“主內”,掙更多的錢和對外交涉主要是男人的責任。如果有了孩子,男人應主動分擔更多家務,並應將一定比例的收入交給自己保管;男人則認為女人應做好相夫教子,主外更多是自己的責任。其他如“如何對待雙方父母、誰的父母幫忙帶孩子”、“與婚外異性的交往原則”之類的問題也沒有太大爭議。

    如果做到以上兩點,說明兩人在婚後至少在短期內大概不會有大的矛盾,而非動輒發生矛盾、鬧離婚、驚動雙方父母。

    愛更多是個人的感覺。如果愛足夠深,對“對方的條件和價值觀不符合自己的期待”就會有更大的的包容度。反之,就會因缺乏包容度而對條件和承諾吹毛求疵。

  • 4 # 甜琳兒

    有愛情什麼都合適!有愛與被愛都是感覺很幸福的!愛是什麼都可以付出!合適只不過將就,不會有任何的激情!愛情是轟轟烈烈的。

  • 5 # 戰鬥小哥哥

    有愛情嗎?我覺得愛情應該建立在物質上,可能有很多人噴我,說說您們的看法。宣告一下別噴的太厲害哈,我受不了受不了

  • 6 # 李易初

    愛是什麼?所有人都說不清楚。自古,愛情的最高定義是,直教人生死相許。但女孩子嚮往的是純粹的愛情,男孩子嚮往的多彩的愛情。我說,結婚後更應談戀愛,用戀愛的思維經營婚姻生活。這樣才能相如與共,美美一生。

  • 7 # 德佑房產盧向元

    合適在我理解就是“沒當戶對”吧,那愛情也可以建立在門當戶對的基礎之上,當然這個還是要看實際情況吧,至於說有什麼不同,應該一個是精神層面的共識,一個是物質層面的共識吧。

    個人觀點,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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