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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醫路愛生活

    我的身份證前段時間在外出辦事時不小心點了,最後到派出所諮詢,一個警官說:只有登報掛失,最後我想了一下、現在手機網路這麼發達,誰換看報!最後又問了另外一個警官還有別的辦法沒?他說也可以到辦證中心、掛失身份證!最後去了直接掛失,另外順便辦了一張新的身份證,一月後拿到。

  • 2 # 小唐自傳

    你好,別人拿去用處很多很多,如果被不法分子拿去後果更加嚴重,能讓你懷疑人生。操作如下:

    應立即向丟失地和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並登報宣告作廢,申請補辦新證!

    登報到市級以上報社刊登遺失廣告,宣告作廢(你要儲存收據和宣告的報紙)。宣告身份證掉的日期到你拿到新的身份證之間的時間,用身份證辦的什麼都無效,拾到身份證的人所做的事將與你無關(如擔保類),之後你再按當初辦證手續進行補辦身份證。

  • 3 # 放心籤

    1、潛在的不利後果

    居民身份證與人們的社會生活息息相關,日常發生的辦理銀行業務、預訂車票酒店、買房租房等行為,都必須使用居民身份證。在使用身份證過程中,難免會因不慎或被盜而丟失,從而可能產生一些不利後果。

    一是個人資訊被洩露。身份證號碼本身屬於公民個人資訊的一部分,身份證丟失後,撿到、持有他人身份證的行為人,除了直接獲得丟失身份證當事人的身份證資訊,甚至可以透過某些查詢系統獲取與身份證號相關聯的個人資訊。

    二是個人身份被冒用。無論是公民不慎遺失身份證,還是身份證被盜等原因,一旦身份證落入不法分子之手,不法分子就可以利用他人的身份證從事各種違法行為。例如,辦理電話卡並惡意拖欠話費、辦理銀行信用卡並惡意透支,進行虛假設立、變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記,開通多家銀行賬戶進行洗錢等。

    2、引發糾紛的癥結

    身份證丟失引發各種法律糾紛的背後,存在兩個關鍵問題:一是身份證丟失未掛失成為當下常態;二是即使丟失身份證的當事人完成了掛失程式並補辦了新的身份證,丟失的舊身份證被他人持有後仍然可以使用。

    公民丟失身份證後一般會主動申請補辦新的身份證,但卻往往忽略一個環節——給丟失的身份證掛失。不法分子利用他人的身份證從事違法活動後,一旦發生法律糾紛,追責到身份證顯示的當事人時,丟失身份證的當事人如果缺乏證據證明曾經對外公示過身份證丟失情況,可能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此外,即使丟失身份證的當事人到公安機關完成掛失手續,也只有公安內部系統可以看見身份證掛失的資訊,類似銀行、電信運營商等主體使用身份證時,並不能看到身份證的掛失資訊。即丟失的身份證只要在有效使用期限內仍然可以被撿到、持有人使用,從而出現新舊身份證同時使用的局面,為不法分子逃避法網製造可乘之機。

    所以,在發生身份證丟失的情況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注意及時的進行掛失,儘快到公安部門進行補辦,而且我們需要將自己所掛失證明材料儲存好,來證明原有身份證已經失效。我們在進行補辦的期間,如果是買車票等情況下需要使用身份證的話,是可以申請臨時身份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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